华宁县总工会2024年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服务
项目需求详情
服务周期: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 15:00:00
谈判地址: (略) 红塔区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5楼516会议室
服务实施地: (略) 华宁县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上村路1号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12:00:00
发布时间:** 16:39:50
采购编号:YNYXC*Z*
采购单位: (略) 华宁县总工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1.2.2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申明( (略) 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申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略) 校、 (略) 校资格证明,并在人员、设备、培训场地等方面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培训机构须能提供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且许可证范围必须包含所投报标段要求的相应工种。
(3)近三年参与补贴性职业培训的,须按要求完成目标数,且无取消中选资格(培训资质)或按限期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新设培训机构不受此条限制(供应商自行承诺)。
(4)中选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的能力,按采购人确定的数量、工种(项目)自行组织招生。中选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计划,若不能完成计划、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冒领、转包培训合同、不服从监管、不按限期整改等恶劣情形,将取消中选培训资格,解除培训服务合同,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项目需求详情
服务周期:80天
报价方式:价格
:** 15:00:00
谈判地址: (略) 红塔区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5楼516会议室
服务实施地: (略) 华宁县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上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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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12:00:00
发布时间:** 16:39:50
采购编号:YNYXC*Z*
采购单位: (略) 华宁县总工会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1.2.2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申明( (略) 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申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略) 校、 (略) 校资格证明,并在人员、设备、培训场地等方面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培训机构须能提供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且许可证范围必须包含所投报标段要求的相应工种。
(3)近三年参与补贴性职业培训的,须按要求完成目标数,且无取消中选资格(培训资质)或按限期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新设培训机构不受此条限制(供应商自行承诺)。
(4)中选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的能力,按采购人确定的数量、工种(项目)自行组织招生。中选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计划,若不能完成计划、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冒领、转包培训合同、不服从监管、不按限期整改等恶劣情形,将取消中选培训资格,解除培训服务合同,作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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