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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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根据当枝松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需要,现计划对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询比采购范围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最高不含税限价

备注

1

仪器设备

一批

*元

详细信息见附件2:采购清单

注:租赁仪器必须为全新仪器,租赁期限至项目完工,仪器设备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包括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费用)。

2.3 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截止时间以范围内完工时间为准。

2.4 质量标准:产品规格与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一致,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1个合同包提出申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4 日9时至 2024 年 7 月 7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 (略)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报名获取询比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com 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12 日10时00分,申请文件递交至: (略)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联系人:胡先生*。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 (略) 办公楼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根据当枝松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需要,现计划对当枝松二期项目工地试验室(分室)仪器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询比采购范围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最高不含税限价

备注

1

仪器设备

一批

*元

详细信息见附件2:采购清单

注:租赁仪器必须为全新仪器,租赁期限至项目完工,仪器设备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包括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费用)。

2.3 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截止时间以范围内完工时间为准。

2.4 质量标准:产品规格与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一致,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1个合同包提出申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4 日9时至 2024 年 7 月 7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 (略)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报名获取询比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com 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12 日10时00分,申请文件递交至: (略)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联系人:胡先生*。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 (略) 办公楼二楼

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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