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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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蜀华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九寨沟县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FZC-2024(12 )
2.项目名称: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九寨沟县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华 (略) 。
二、竞租金额
1.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招租租金起始底价人民币648万/年(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1个包,现拟采购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供应商 1 名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采购用途: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第二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核实供应商在截至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5 日至2024年 7 月 11 日00时00分-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四川蜀华 (略) )获取或网上获取。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发售,供应商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正确填写本项目相应信息,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及介绍人身份证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四川蜀华 (略) )进行报名登记;②网络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邮箱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正确填写本项目相应信息,扫描并附上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q.com(发送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 7 月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7 月 15日9时30分----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四川蜀华 (略) 本项目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九寨沟县 (略)
地 址:九寨沟县南坪镇平安路2号(智慧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华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

2024年 7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蜀华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九寨沟县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FZC-2024(12 )
2.项目名称: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九寨沟县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华 (略) 。
二、竞租金额
1.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第二次)招租租金起始底价人民币648万/年(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1个包,现拟采购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项目供应商 1 名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采购用途: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国大停车楼项目对外竞租服务(第二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核实供应商在截至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5 日至2024年 7 月 11 日00时00分-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四川蜀华 (略) )获取或网上获取。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发售,供应商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正确填写本项目相应信息,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及介绍人身份证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四川蜀华 (略) )进行报名登记;②网络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邮箱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正确填写本项目相应信息,扫描并附上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q.com(发送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 7 月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 7 月 15日9时30分----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四川蜀华 (略) 本项目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九寨沟县 (略)
地 址:九寨沟县南坪镇平安路2号(智慧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华 (略)
通讯地址: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2205、2206室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

2024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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