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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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聘用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45-F3016

三、项目预算:5.6万元

四、项目概况:拟聘用一家知名度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服务时间24个月(以实际工作日期为准)。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 (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所参加投标,需提供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

(二)申领地点:线上。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所参加投标,需提供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2024年03月-06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附带查询日期的网站查询截图,一个截图放一个A4横版面,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申领方式

邮件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谈判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日10时00分。

(二)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新 (略) (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开始时间:**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新 (略) (另行通知)。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9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华联世纪 (略)

采购代理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3.招标监督人电话

联 系 人:董乐

联系电话:0991-*

2024年 07月04日

,新疆, (略) ,乌鲁木齐,099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聘用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45-F3016

三、项目预算:5.6万元

四、项目概况:拟聘用一家知名度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服务时间24个月(以实际工作日期为准)。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 (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所参加投标,需提供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

(二)申领地点:线上。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有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所参加投标,需提供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2024年03月-06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附带查询日期的网站查询截图,一个截图放一个A4横版面,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申领方式

邮件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谈判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日10时00分。

(二)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新 (略) (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开始时间:**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新 (略) (另行通知)。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9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华联世纪 (略)

采购代理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3.招标监督人电话

联 系 人:董乐

联系电话:0991-*

2024年 07月04日

,新疆, (略) ,乌鲁木齐,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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