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银川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6: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布小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凤区北京中路1 (略) 行政中心3号楼5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玉维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布小虎 *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略)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4-010
项目名称: (略)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预算金额:其中:一标段:*.00 元,二标段:*.00 元; 最高限价:其中:一标段:*.00 元,二标段:*.00 元,详见附件”项目附件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双伪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打击非法集资行动2024 年 7 月 17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 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方式:请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11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宁夏 (略) 领取磋商文件(请投标人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且写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q.com),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 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 (略) 行政中心3号楼5层
联系方式:姚玉维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
联系方式:布小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布小虎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6: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布小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凤区北京中路1 (略) 行政中心3号楼5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玉维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布小虎 *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略)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4-010
项目名称: (略)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伪”机构出清整治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预算金额:其中:一标段:*.00 元,二标段:*.00 元; 最高限价:其中:一标段:*.00 元,二标段:*.00 元,详见附件”项目附件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双伪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打击非法集资行动2024 年 7 月 17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 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方式:请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11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宁夏 (略) 领取磋商文件(请投标人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且写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q.com),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 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1 (略) 行政中心3号楼5层
联系方式:姚玉维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3号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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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布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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