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行政区域 五华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古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3-*
采购单位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3-*
代理机构名称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3-*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GLFCF*

项目名称: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类型:服务类

3.2.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同 (略) 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 (略) 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3.5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 (略) 五华县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  07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行政区域 五华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古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3-*
采购单位 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五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3-*
代理机构名称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3-*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GLFCF*

项目名称: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五华县长乐学宫陈列布展设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类型:服务类

3.2.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同 (略) 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 (略) 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3.5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华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 (略) 五华县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  075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