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
2. 备案编号:/
3. 项目编号:FJMT【漳】招[2024]第008号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6元
采购包最低限价(元):*.66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 | 6 | *.66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 月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8.2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0日9:30 时(北京时间),福建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龙海区九湖镇林下村
联 系 人:庄先生
联系方法: 0596-*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联 系 人:小庄
联系方法:0596-*
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
2. 备案编号:/
3. 项目编号:FJMT【漳】招[2024]第008号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6元
采购包最低限价(元):*.66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养鸡场鸡粪承包项目(二次) | 6 | *.66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 |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 月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8.2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3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0日9:30 时(北京时间),福建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龙海区九湖镇林下村
联 系 人:庄先生
联系方法: 0596-*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110室
联 系 人:小庄
联系方法: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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