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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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YT-2024-38

项目名称: (略)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春秋装校服120元/套;夏季校服80元/套。

采购需求:采购学生春秋装、夏装校服,具体内容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 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完成第一年服务后,经*方考核评估未达到服务要求及合同约定,视为考核不合格,*方不续签后续合同,合同终止,*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5.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5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6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日至**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将报名表 (略) *@*26.Com进行报名,登记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

五、开启

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略) 沙坡头区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 (略)

**日

投标报名表.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YT-2024-38

项目名称: (略)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春秋装校服120元/套;夏季校服80元/套。

采购需求:采购学生春秋装、夏装校服,具体内容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 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完成第一年服务后,经*方考核评估未达到服务要求及合同约定,视为考核不合格,*方不续签后续合同,合同终止,*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5.4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5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6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日至**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将报名表 (略) *@*26.Com进行报名,登记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

五、开启

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略) 沙坡头区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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