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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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时间:2024 年 07 月17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地 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滨河新区佳木路与城府街交叉口东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先生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华新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娜 0951-*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回执.xls

项目概况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Y【2024】015号

项目名称: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教学楼外墙抹灰面及外墙砖修补,卫生间墙面修补,3#、4#楼教学楼室内暖气管道更换,新增办公室暖气片,人行道不锈钢栏杆扶手等零星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合同履行期限:2024 年 8 月 15 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项目。

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中,工程 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 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 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 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 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填 写 完 整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并 扫 描 为 PDF 版 发 送 到 我 公 司 邮 箱 *@*q.com ,我公司收到后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注: (略) 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磋商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间:2024 年 07 月17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地 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发布。与本项目 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 “澄清、变更 ”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 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     

地址:银川滨河新区佳木路与城府街交叉口东侧        

联系方式:罗先生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新宇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联系方式:李娜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时间:2024 年 07 月17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地 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滨河新区佳木路与城府街交叉口东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先生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华新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娜 0951-*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回执.xls

项目概况

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Y【2024】015号

项目名称: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校舍安全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教学楼外墙抹灰面及外墙砖修补,卫生间墙面修补,3#、4#楼教学楼室内暖气管道更换,新增办公室暖气片,人行道不锈钢栏杆扶手等零星维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合同履行期限:2024 年 8 月 15 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项目。

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中,工程 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 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 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 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 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填 写 完 整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并 扫 描 为 PDF 版 发 送 到 我 公 司 邮 箱 *@*q.com ,我公司收到后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注: (略) 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磋商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时间:2024 年 07 月17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华新宇 (略) 开标厅地 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发布。与本项目 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 “澄清、变更 ”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 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滨河新区景城第一小学     

地址:银川滨河新区佳木路与城府街交叉口东侧        

联系方式:罗先生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新宇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海宝福地苑二期1--9号            

联系方式:李娜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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