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楼负一层UPS电池更换项目市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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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负一层UPS电池更换项目市场调研

福建医科大学 (略) 信息中心询价公告

一、公告内容:本项目为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门诊楼负一层弱电监控UPS电池更换项目

二、建设目的:通过更换门诊楼负一层弱电监控UPS电池,提高门诊弱电间的交换机安全可靠性。

三、建设内容:门诊楼负一层弱电监控UPS电池60粒。

四、(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本国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应在8500万以上。

1.2 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生产制造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电池品牌为生产厂家的主打品牌,原装生产并供货。不接受委托生产、贴牌生产、代理生产的产品,不接受外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1.3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带有国际认可论坛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两种标识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每个证书要明确标注适用于蓄电池和蓄电池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1.4 供应商须具备铅碳电池研发生产技术和能力,提供阀控式密封铅碳蓄电池检测报告。

1.5 供应商须提供“污染排放许可证”,并且拥有“清洁生产审核备案”。

1.6 供应商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且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1.7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项目授权和原厂服务承诺函。

1.8 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UL认证,CE认证,泰尔认证证书,8、9烈度抗震性能认证,RoHs证书,MSDS证书。

1.9 供应商所供蓄电池同系列必须满足 YD/T 799-2010标准,提供带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1.10 供应商企业信用要达到3A标准,提供信用证书证明。

1.11 供应商所供蓄电池要提供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2、主要技术要求——(需提供中国泰尔检测证明文件,不满足指标要求视同废标处理)

2.1 外观要求

蓄电池外壳采用耐热、耐腐、耐压、耐震动、 耐变形的高性能 ABS 材料,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应清晰。

2.2结构要求

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连接端子采用嵌入式下旋螺纹纯铜无镀层端子,以保证电池导电性能,同时确保无金属铅或铅合金外露。

2.3 外观尺寸要求( 蓄电池最大外形尺寸小于等于以下参数;单位mm):

12V100Ah电池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总高):407*174*215*233。

2.4容量要求

蓄电池10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1.00C10;

蓄电池3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0.92C10;

蓄电池1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5V,放电容量应≥0.85C10;

2.5 充电参数

浮充充电电压:13.5~13.8V;均衡充电电压:14.4~15.0V

2.6 一致性要求

2.6.1 容量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10小时率容量实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1.5%;

2.6.2 端电压均衡性

标称12V蓄电池,在开路时,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15mV;进入浮充状态24h后,端电压差应<20mV;放电时,端电压差应<85mV;

2.6.3内阻一致性

同组电池内阻偏差应≤3.5% 。

2.7 安全性要求

2.7.1 蓄电池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7.2 蓄电池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2.8 大电流放电

以30I10放电3min,极柱应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应出现异常;

2.9 容量保存率要求

蓄电池静置28天容量保存率应≥98%;

2.10 密封反应效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7.5%;

2.11 防酸雾性能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2I10A电流连续再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2.12 耐过充能力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h,外观应无变形、无漏液;

2.13 电池连接压降要求

5.5I10A放电条件下,电池间连接压降△U≤5.5mV;

2.14蓄电池封口剂性能

环境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2.15蓄电池热失控敏感性

以2.45V/单体的恒定电压(不限流)连续充电168h,充电过程中每隔24h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值和蓄电池端子部位温度值,充电结束时蓄电池温度应≤35℃;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37%;

2.16过度放电

蓄电池过度放电,容量恢复值≥98%;

2.17 蓄电池低温敏感性

10h率容量≥0.94C10;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2.18 蓄电池再充电性能

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Rbf24h应≥94%;

2.19安全阀要求:

蓄电池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是20-24kpa,闭阀压应是13-16kpa,开闭阀压差不应超过7kpa。

2.20设计寿命要求: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条件下,其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2年,提供证明文件。3 制造工艺要求:

3.1 为提高蓄电池产品一致性,蓄电池所用的外壳应是电池制造商自产,提供自产外壳注塑设备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以及壳体ABS原料的采购凭证。

3.2 蓄电池需采用内化成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节能方面至少有一项技术能响应到《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里面的内容,节约能耗,造福社会。

3.3 电池极板采用连铸连轧技术,冲网工艺制作。极板合金分子紧密度高、内阻低,抗腐蚀有韧性,不易断裂,一致性更好,更适合大电流充放电和深循环使用,寿命更长。提供连铸连轧设备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

3.4 当蓄电池内部压力达到开阀气压进行排气时,瞬间推力较大,为保证安全阀不会脱落,进而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安全性,所供蓄电池必须具有安全阀限位阀扣,阀扣本体扣接在电池外壳中盖上,能够限位控制安全阀,固定开闭阀压力,提供该阀扣照片和第三方证明材料。

3.5 蓄电池槽、盖之间采用热封技术进行密封。提供蓄电池在热封工艺生产环节的照片及热封设备照片。

3.6 为提高蓄电池性能,降低蓄电池内阻,蓄电池应采用机械穿壁焊接技术;提供蓄电池的内部穿壁焊接技术的照片和穿壁焊设备的照片证明。

3.7 蓄电池上盖表面容易被液体覆盖,液体作为易导电体会造成蓄电池正负两极连接从而引起电池短路着火;因此蓄电池正负极端子周围须具有保护端子不被表面液体触碰的设计,提供该设计的证明资料。

3.8 蓄电池必须拥有端极柱密封技术,防止因电池端子漏液发生短路起火;须提供对应的端极柱密封技术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3.9 蓄电池必须配备防漏液和防止电池滑动的托盘,提供该托盘功能性介绍的第三方证明文件;需具备防碰撞及控制蓄电池有效安装距离的设计,需提供技术方案。

3.10 蓄电池产品需提供提升蓄电池自身安全性及高效性所采取的方案及措施,并提供证明文件。

3.11 蓄电池产品必须拥有易于散热的技术,防止因环境温度过高的问题造成电池过热而引起着火;并提供对应的易于散热的证明文件。

3.12 、质量保证

3.12.1通用部分

(1)项目实施完毕经报价人自检合格,采购人进行质量检验,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报价人应负责进行再维修,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报价人应实行质量保证期内的无偿修复(人为损坏和正常磨损除外)工作。

(3)报价人应加强成品保护。

3.12.2专用部分

(1)质量保证期为采购产品到货安装后36个月。

(2)在质量保证期内,蓄电池发生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时,报价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免费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连带受损的,免费维修、更换,使之恢复完好。如果报价人未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作,采购人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验收

4.1通用部分

(1)项目完成后,报价人应自检合格,自检记录齐全,方可报采购人进行质量验收。

(2)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3年 的7*24的保修服务承诺函。

4.2专用部分

4.2.1相关技术文档要求

(1)提供12V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并提供对应型号电池的规格书(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

(2)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操作和维护手册(纸质和电子文档版)。

五、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六、免费保修:3年

七、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供应商可下载客户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到供应商客户端, (略) 发布的 (略) 的项目报名,填写相应的信息及材料上传(供应商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epm7)

八、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仟*佰**整(¥49990),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福建医科大学 (略) 信息中心询价公告

一、公告内容:本项目为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门诊楼负一层弱电监控UPS电池更换项目

二、建设目的:通过更换门诊楼负一层弱电监控UPS电池,提高门诊弱电间的交换机安全可靠性。

三、建设内容:门诊楼负一层弱电监控UPS电池60粒。

四、(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本国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应在8500万以上。

1.2 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生产制造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电池品牌为生产厂家的主打品牌,原装生产并供货。不接受委托生产、贴牌生产、代理生产的产品,不接受外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1.3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带有国际认可论坛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两种标识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每个证书要明确标注适用于蓄电池和蓄电池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1.4 供应商须具备铅碳电池研发生产技术和能力,提供阀控式密封铅碳蓄电池检测报告。

1.5 供应商须提供“污染排放许可证”,并且拥有“清洁生产审核备案”。

1.6 供应商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且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1.7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项目授权和原厂服务承诺函。

1.8 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UL认证,CE认证,泰尔认证证书,8、9烈度抗震性能认证,RoHs证书,MSDS证书。

1.9 供应商所供蓄电池同系列必须满足 YD/T 799-2010标准,提供带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1.10 供应商企业信用要达到3A标准,提供信用证书证明。

1.11 供应商所供蓄电池要提供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2、主要技术要求——(需提供中国泰尔检测证明文件,不满足指标要求视同废标处理)

2.1 外观要求

蓄电池外壳采用耐热、耐腐、耐压、耐震动、 耐变形的高性能 ABS 材料,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应清晰。

2.2结构要求

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连接端子采用嵌入式下旋螺纹纯铜无镀层端子,以保证电池导电性能,同时确保无金属铅或铅合金外露。

2.3 外观尺寸要求( 蓄电池最大外形尺寸小于等于以下参数;单位mm):

12V100Ah电池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总高):407*174*215*233。

2.4容量要求

蓄电池10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1.00C10;

蓄电池3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0.92C10;

蓄电池1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5V,放电容量应≥0.85C10;

2.5 充电参数

浮充充电电压:13.5~13.8V;均衡充电电压:14.4~15.0V

2.6 一致性要求

2.6.1 容量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10小时率容量实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1.5%;

2.6.2 端电压均衡性

标称12V蓄电池,在开路时,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15mV;进入浮充状态24h后,端电压差应<20mV;放电时,端电压差应<85mV;

2.6.3内阻一致性

同组电池内阻偏差应≤3.5% 。

2.7 安全性要求

2.7.1 蓄电池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7.2 蓄电池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2.8 大电流放电

以30I10放电3min,极柱应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应出现异常;

2.9 容量保存率要求

蓄电池静置28天容量保存率应≥98%;

2.10 密封反应效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7.5%;

2.11 防酸雾性能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2I10A电流连续再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2.12 耐过充能力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3I10A连续充电160h,外观应无变形、无漏液;

2.13 电池连接压降要求

5.5I10A放电条件下,电池间连接压降△U≤5.5mV;

2.14蓄电池封口剂性能

环境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2.15蓄电池热失控敏感性

以2.45V/单体的恒定电压(不限流)连续充电168h,充电过程中每隔24h记录一次充电电流值和蓄电池端子部位温度值,充电结束时蓄电池温度应≤35℃;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37%;

2.16过度放电

蓄电池过度放电,容量恢复值≥98%;

2.17 蓄电池低温敏感性

10h率容量≥0.94C10;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2.18 蓄电池再充电性能

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Rbf24h应≥94%;

2.19安全阀要求:

蓄电池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是20-24kpa,闭阀压应是13-16kpa,开闭阀压差不应超过7kpa。

2.20设计寿命要求: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条件下,其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2年,提供证明文件。3 制造工艺要求:

3.1 为提高蓄电池产品一致性,蓄电池所用的外壳应是电池制造商自产,提供自产外壳注塑设备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以及壳体ABS原料的采购凭证。

3.2 蓄电池需采用内化成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节能方面至少有一项技术能响应到《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里面的内容,节约能耗,造福社会。

3.3 电池极板采用连铸连轧技术,冲网工艺制作。极板合金分子紧密度高、内阻低,抗腐蚀有韧性,不易断裂,一致性更好,更适合大电流充放电和深循环使用,寿命更长。提供连铸连轧设备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

3.4 当蓄电池内部压力达到开阀气压进行排气时,瞬间推力较大,为保证安全阀不会脱落,进而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安全性,所供蓄电池必须具有安全阀限位阀扣,阀扣本体扣接在电池外壳中盖上,能够限位控制安全阀,固定开闭阀压力,提供该阀扣照片和第三方证明材料。

3.5 蓄电池槽、盖之间采用热封技术进行密封。提供蓄电池在热封工艺生产环节的照片及热封设备照片。

3.6 为提高蓄电池性能,降低蓄电池内阻,蓄电池应采用机械穿壁焊接技术;提供蓄电池的内部穿壁焊接技术的照片和穿壁焊设备的照片证明。

3.7 蓄电池上盖表面容易被液体覆盖,液体作为易导电体会造成蓄电池正负两极连接从而引起电池短路着火;因此蓄电池正负极端子周围须具有保护端子不被表面液体触碰的设计,提供该设计的证明资料。

3.8 蓄电池必须拥有端极柱密封技术,防止因电池端子漏液发生短路起火;须提供对应的端极柱密封技术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3.9 蓄电池必须配备防漏液和防止电池滑动的托盘,提供该托盘功能性介绍的第三方证明文件;需具备防碰撞及控制蓄电池有效安装距离的设计,需提供技术方案。

3.10 蓄电池产品需提供提升蓄电池自身安全性及高效性所采取的方案及措施,并提供证明文件。

3.11 蓄电池产品必须拥有易于散热的技术,防止因环境温度过高的问题造成电池过热而引起着火;并提供对应的易于散热的证明文件。

3.12 、质量保证

3.12.1通用部分

(1)项目实施完毕经报价人自检合格,采购人进行质量检验,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报价人应负责进行再维修,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报价人应实行质量保证期内的无偿修复(人为损坏和正常磨损除外)工作。

(3)报价人应加强成品保护。

3.12.2专用部分

(1)质量保证期为采购产品到货安装后36个月。

(2)在质量保证期内,蓄电池发生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时,报价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免费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连带受损的,免费维修、更换,使之恢复完好。如果报价人未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作,采购人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验收

4.1通用部分

(1)项目完成后,报价人应自检合格,自检记录齐全,方可报采购人进行质量验收。

(2)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3年 的7*24的保修服务承诺函。

4.2专用部分

4.2.1相关技术文档要求

(1)提供12V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并提供对应型号电池的规格书(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

(2)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操作和维护手册(纸质和电子文档版)。

五、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六、免费保修:3年

七、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供应商可下载客户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到供应商客户端, (略) 发布的 (略) 的项目报名,填写相应的信息及材料上传(供应商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epm7)

八、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万*仟*佰**整(¥49990),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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