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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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461SCCZN246-01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341.5万元/年(人民币)、2024-2026年共计102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1.5万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

01

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

1项

341.5万元/年(人民币)、2024-2026年共计1024.5万元(人民币)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一年度一签合同,实际起止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首都机场公安局大楼、大兴机场公安大楼

为首都机场公安局大楼、大兴机场公安大楼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第01包件】预留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详见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

注:投标必须以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包件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一年度一签合同,实际起止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第01包件】预留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30%,并且接受分包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18%,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型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且接受分包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18%,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下载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12层第12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招标 (略)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首都机场公安局

地址: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6号首都机场公安局

联系方式:李警官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方式:蔡华文、曹宇臣、刘明阳、刘畅、王毕申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文、曹宇臣、刘畅、王毕申

电话:010-*、*

电子邮箱:*@*inochem.com


, (略) ,丰台区,顺义区,大兴机场
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461SCCZN246-01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保障项目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341.5万元/年(人民币)、2024-2026年共计102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1.5万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

01

第01包:食堂餐饮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

1项

341.5万元/年(人民币)、2024-2026年共计1024.5万元(人民币)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一年度一签合同,实际起止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首都机场公安局大楼、大兴机场公安大楼

为首都机场公安局大楼、大兴机场公安大楼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第01包件】预留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详见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

注:投标必须以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包件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一年度一签合同,实际起止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第01包件】预留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30%,并且接受分包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18%,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型企业制造或承接的标的参与投标时,必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且接受分包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担部分所占金额比例达到投标总价的18%,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下载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12层第12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招标 (略)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首都机场公安局

地址: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6号首都机场公安局

联系方式:李警官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方式:蔡华文、曹宇臣、刘明阳、刘畅、王毕申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文、曹宇臣、刘畅、王毕申

电话:010-*、*

电子邮箱:*@*inochem.com


, (略) ,丰台区,顺义区,大兴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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