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
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盐官河及二号直河等河道的水质提升。
2.2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高新区)。
2.3 招标范围: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中心河、盐官河及二号直河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河道及周边污染源巡查、生态活水调水、水质检测、河道内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等服务内容。
2.4 服务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工程维护、运营或环保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3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 09:30止,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 (略) (略) 8楼开标室( (略) 文苑南路2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银建 (略)
地 址: (略) 长安镇修川路539号 地 址: (略) 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日
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长安镇(高新区)中心河、盐官河及二号直河等河道的水质提升。
2.2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高新区)。
2.3 招标范围:长安镇(高新区)河道水质提升运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中心河、盐官河及二号直河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河道及周边污染源巡查、生态活水调水、水质检测、河道内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等服务内容。
2.4 服务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工程维护、运营或环保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3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 09:30止,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 (略) (略) 8楼开标室( (略) 文苑南路2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银建 (略)
地 址: (略) 长安镇修川路539号 地 址: (略) 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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