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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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

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4-B1211),比选人为 (略) 重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本项目通过铺货代销按照实际销量结算,铺货代销结算标准及平台商已确定,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备注

1

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

1800元/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说明:本项目数量为预估值,预估铺货金额54万元(含税),最终选型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1)供货期: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2)质保期:销售至最终用户之日起2年。

(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和份额。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方作为*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方与*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方违约,*方向*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方与*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方违约,*方向*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1800元/台(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比选。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承诺中选终端型号存在降价时应自动下调价格,并对本次采购的设备和未执行框架做价保(按降价后的价格执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铺货产品由中选人供货至电信指定 (略) (略) ,参选人中选 (略) (略) 签订供货协议。参选人须承诺中 (略) (略) 签订合同,承诺格式自拟。

(8)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的售后服务授权,并按照实际供货量支付1元/台售后服务费,承诺格式自拟。

(9)参选人须提供**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监控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积金额不少于16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 (略) 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9)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按照下述要求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线下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线下获取联系人:胡可杨(联系电话:*)。

2、线上方式

(1)应在报名时间内将1、(1)-(2)要求资料和比选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huky1.*@*hinaccs.cn,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比选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文件。

(2)线上获取联系人:胡可杨(联系电话:*)。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账号详见“8.1 联系方式”。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205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6.3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s:///zbx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重庆分公司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 系 人:胡可杨、惠清、高弋然

电话:*、023-*

电子邮件:huky1.*@*hinaccs.cn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胡可杨

电子邮件:huky1.*@*hinaccs.cn

电 话:*

银行帐户:鼎信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号:*4466

8.2 异议接收方式

*@*89.cn实名提出。

说明:

1、 (略) 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2、与本项目相关的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参选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盖章)

**日


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4-B1211),比选人为 (略) 重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本项目通过铺货代销按照实际销量结算,铺货代销结算标准及平台商已确定,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备注

1

重庆电信娱乐场所安全监管AI摄像头采购项目

1800元/台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说明:本项目数量为预估值,预估铺货金额54万元(含税),最终选型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1)供货期: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2)质保期:销售至最终用户之日起2年。

(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和份额。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方作为*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方与*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方违约,*方向*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方与*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方违约,*方向*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1800元/台(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比选。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承诺中选终端型号存在降价时应自动下调价格,并对本次采购的设备和未执行框架做价保(按降价后的价格执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铺货产品由中选人供货至电信指定 (略) (略) ,参选人中选 (略) (略) 签订供货协议。参选人须承诺中 (略) (略) 签订合同,承诺格式自拟。

(8)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的售后服务授权,并按照实际供货量支付1元/台售后服务费,承诺格式自拟。

(9)参选人须提供**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监控设备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积金额不少于16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 (略) 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自**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9)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按照下述要求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线下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线下获取联系人:胡可杨(联系电话:*)。

2、线上方式

(1)应在报名时间内将1、(1)-(2)要求资料和比选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huky1.*@*hinaccs.cn,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比选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文件。

(2)线上获取联系人:胡可杨(联系电话:*)。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账号详见“8.1 联系方式”。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205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6.3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s:///zbx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重庆分公司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 系 人:胡可杨、惠清、高弋然

电话:*、023-*

电子邮件:huky1.*@*hinaccs.cn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胡可杨

电子邮件:huky1.*@*hinaccs.cn

电 话:*

银行帐户:鼎信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号:*4466

8.2 异议接收方式

*@*89.cn实名提出。

说明:

1、 (略) 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2、与本项目相关的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参选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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