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新生医院医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07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医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榄本项日分3包,第一包为血透类设备,第二包为医疗物资耗材类,第三包为医疗
试剂类。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血透类设备;(002)医疗物资耗材类:(003)医疗试剂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命朗科
(001血透类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
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
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
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002医疗物资耗材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
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
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滋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 (略) 资金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至投标截
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O03医疗试剂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
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
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胸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
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每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
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现场获取。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七、其他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接到采购人订货电话后保证在24小时内配送完成,急救和特殊
采购的应在1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福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西清 (略) 12号增5号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人:乔继其
电话:022-*
电子邮件:tjmlzb*.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新生医院医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07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医疗物资采购及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榄本项日分3包,第一包为血透类设备,第二包为医疗物资耗材类,第三包为医疗
试剂类。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血透类设备;(002)医疗物资耗材类:(003)医疗试剂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命朗科
(001血透类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
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
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
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002医疗物资耗材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
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
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滋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 (略) 资金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至投标截
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O03医疗试剂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
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
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胸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
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每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
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现场获取。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七、其他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接到采购人订货电话后保证在24小时内配送完成,急救和特殊
采购的应在1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福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西清 (略) 12号增5号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明朗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人:乔继其
电话:022-*
电子邮件:tjmlzb*.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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