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略) (略) ),现有 西院·江 (略) 电动自行车充电系统合作建 (略) 内集体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为 **日—**日(三个工作日),公 (略) 内 招标办 进行集体谈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时间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1、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报价(收费标准)、信用中国截图并加盖公章等
2、必须提供投标人(单位)资质及法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等;
3、必须提交建设方案、售后方案、质保方案、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近三年内相似业绩)等交*方审定;
4、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于交材料时间内按照需求,将材料包装盖章密封 (略) (略) 总务科( (略) 淡村路13号中医门诊楼上4楼)。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清单材料,不予接收。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 0771-* 。
5、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
附件:西院·江 (略) 电动自行车充电系统合作建设项目服务.docx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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