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一总监办监理及试验检测第1标段监理、第2标段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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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一总监办监理及试验检测第1标段监理、第2标段试验检测

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一总监办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一总监办监理及试验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 (略) 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外,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恒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 (略) 沙坡头区及海原县境内,为改扩建工程。项目起 (略) 沙坡头区,与国道338线T型交叉,路线基本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海原县西安镇下小河村,与国道341线呈平面交叉, (略) 道205线(国道629线)西安至关庄段,路线全长135.356公里。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服务类别

工作内容

1标段

第一总监办监理

对应本项目A1、A2、A3、A4、A5、A6六个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项目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方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2标段

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对应本项目A1、A2、A3、A4、A5、A6六个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不含交工、竣工检测内容)。

2.3 服务期限: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服务期:36个月即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期:自项目开工后至项目完工后30日内。

2.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5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企业业绩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和中心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主任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财务

/

企业信誉

第1、2标段:

1.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主任自**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已中标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检测任务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招标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宁夏恒润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国贸新天地A座7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张滢 马思茹

电话:0951-*

电话:0951-*、* *

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一总监办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一总监办监理及试验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 (略) 道205线(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外,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恒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 (略) 沙坡头区及海原县境内,为改扩建工程。项目起 (略) 沙坡头区,与国道338线T型交叉,路线基本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海原县西安镇下小河村,与国道341线呈平面交叉, (略) 道205线(国道629线)西安至关庄段,路线全长135.356公里。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服务类别

工作内容

1标段

第一总监办监理

对应本项目A1、A2、A3、A4、A5、A6六个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项目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方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2标段

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对应本项目A1、A2、A3、A4、A5、A6六个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不含交工、竣工检测内容)。

2.3 服务期限: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服务期:36个月即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期:自项目开工后至项目完工后30日内。

2.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5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企业业绩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或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和中心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第1标段(第一总监办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第2标段(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主任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主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财务

/

企业信誉

第1、2标段:

1.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主任自**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已中标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检测任务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招标第一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宁夏恒润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国贸新天地A座7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张滢 马思茹

电话:0951-*

电话: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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