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统防统治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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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统防统治询价公告

无人机统防统治询价公告

根据《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农技[2024]2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于2024年7月对水稻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询价采购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HNCMNJ2024-002

(二)项目名称:水稻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

(三)采购金额:29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用无人机飞防方式防治一病一虫,一般虫害防治稻飞虱、三化螟和稻纵卷叶螟中的一种,病害防治稻瘟病(包含稻叶瘟和穗颈瘟)和细菌性条斑病中的一种,水稻病虫害防治费用(含药剂)平均不超过15元/亩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同时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材料的获取

(一)时间:**日至7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南路1号(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办公室)。

(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7: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文件一正三副

六、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在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金江镇文化南路1号)三楼会议室评标,由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格能力、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防控配方可行性和服务价格等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峥

联系电话:??*

无人机统防统治询价公告

根据《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农技[2024]2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于2024年7月对水稻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询价采购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HNCMNJ2024-002

(二)项目名称:水稻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

(三)采购金额:29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用无人机飞防方式防治一病一虫,一般虫害防治稻飞虱、三化螟和稻纵卷叶螟中的一种,病害防治稻瘟病(包含稻叶瘟和穗颈瘟)和细菌性条斑病中的一种,水稻病虫害防治费用(含药剂)平均不超过15元/亩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同时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材料的获取

(一)时间:**日至7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南路1号(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办公室)。

(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7: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文件一正三副

六、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在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金江镇文化南路1号)三楼会议室评标,由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格能力、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防控配方可行性和服务价格等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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