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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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ZSQHGC-* 信息来源:德州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 18:33:19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EPC项目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经济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

2.建设地点: (略)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61㎡,主要建设车间、综合服务研发中心及其它配套设施(消防水池、泵房等),总投资为50094.4万元。

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工期),设计工期2个月。

5.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项设计、设计概算、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4%(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2%,为不可竞争费用)。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鲁政办〔2014〕122号文件有关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 (略) 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 (略) 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其他: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分中心http://**)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4-*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经济开 (略)

地 址:齐河县齐信大道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4-*

2.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安居苑路南01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534-*。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

3、招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日

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ZSQHGC-* 信息来源:德州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 18:33:19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EPC项目已由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经济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

2.建设地点: (略)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61㎡,主要建设车间、综合服务研发中心及其它配套设施(消防水池、泵房等),总投资为50094.4万元。

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含设计工期),设计工期2个月。

5.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完成指定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项设计、设计概算、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不低于4%(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2%,为不可竞争费用)。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鲁政办〔2014〕122号文件有关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 (略) 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 (略) 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其他: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分中心http://**)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4-*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经济开 (略)

地 址:齐河县齐信大道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4-*

2.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安居苑路南01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534-*。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

3、招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发布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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