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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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龙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2900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 (略) 宁河区岳龙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和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建设期4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副项目经理需无在施工程记录;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6、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10、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00至**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确认及线下报名,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提前联系获取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00:00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 00 分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00:00
开标地点: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本项目以“谁建设,谁运营”的方式开展,运营期必须有实际收益,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首次运营期不少于3年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宁河区岳龙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综合服务中心100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系人:田素雪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E*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龙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4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2900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 (略) 宁河区岳龙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和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建设期4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岳龙镇乡村振兴项目甘薯种植基地产存两用棚二期工程及其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副项目经理需无在施工程记录;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6、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10、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注册成功。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00至**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确认及线下报名,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提前联系获取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00:00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 00 分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00:00
开标地点: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本项目以“谁建设,谁运营”的方式开展,运营期必须有实际收益,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首次运营期不少于3年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宁河区岳龙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宁河区岳龙镇小闫村综合服务中心100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系人:田素雪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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