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水厂南线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道路安全评估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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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水厂南线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道路安全评估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北部水厂南线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道路安全评估采购公告

二、项目类别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内容

北部水厂南线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道路安全评估

五、采购控制价

¥*元;数量: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2种资质: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
(注: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2种资质: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路桥或公路或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日至今承接过的给排水工程涉路(跨越、下穿或并行等)安全技术评价项目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日至今承接过的给排水工程涉路(跨越、下穿或并行等)安全技术评价项目)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评价机构不得与涉路施工活动具有利益关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展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业务:
(一)已经承担该涉路工程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单位;
(二)与该涉路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既有公路经营企业存在管理隶属关系的单位;
(三)承担该涉路施工许可审批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单位。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1、 联合体双方分别具有以下两种资质之一: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 (略) 政行业设计*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
注: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各方职责分工。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0: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单位招标员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路5号

采购方: (略)

日期:**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北部水厂南线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道路安全评估采购公告

二、项目类别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内容

北部水厂南线输配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道路安全评估

五、采购控制价

¥*元;数量: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2种资质: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
(注: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2种资质: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路桥或公路或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日至今承接过的给排水工程涉路(跨越、下穿或并行等)安全技术评价项目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日至今承接过的给排水工程涉路(跨越、下穿或并行等)安全技术评价项目)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评价机构不得与涉路施工活动具有利益关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展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业务:
(一)已经承担该涉路工程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单位;
(二)与该涉路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既有公路经营企业存在管理隶属关系的单位;
(三)承担该涉路施工许可审批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单位。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1、 联合体双方分别具有以下两种资质之一: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 (略) 政行业设计*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
注: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①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各方职责分工。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0: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单位招标员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路5号

采购方: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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