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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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使用方案

(略) 栾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使用方案

受持续高温和少雨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旱情,不利于田作物正常生长。**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7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抗旱保全苗工作,为秋粮丰收奠定基础,结合栾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期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防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粮理念,立足抗大旱、抗长旱,强化指导,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农业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夏播作物苗齐苗全,奠定秋粮丰收基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资金支持方向

上级下达我区此次救灾资金数额74万元,绩效面积15万亩。本批救灾资金对缺墒需灌溉地块进行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5元,资金主要用于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主要包括灌溉所需水泵、水管等进排水设施设备等,鼓励集中使用,确保完成夏播粮食播种面积,实现抗高温抗干旱保夏播保全苗。

三、申报程序

(一)种植大户申请。为确保集中使用,发挥最大效益,种植大户(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填报申报表。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党支部书记签字),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

(二)乡镇把关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级申请后,对村委会的申请和种植大户申请的内容把关审核,审核同意后将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字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有关补贴标准。结合资金总额和各乡镇上报的灌溉面积,测算奖补标准但每亩补贴不超过5元。

(四)区级指导抽查。区农业农村局有关技术人员做好业务指导,依据乡镇上报的汇总表,区级抽查完成情况。

资金拨付程序。乡镇完成项目验收后,向农业农村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后附采购的物品正式发票和照片),区农业农村依据资金申请,报请财政局完成资金拨付。

四、保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此次发放的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发放工作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抽查”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及相关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我区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二)做好面积汇总。各乡镇要做好夏播作物灌溉面积的统计核实工作,通过村申报→乡镇审核→公开公示→汇总上报,明确灌溉面积、位置。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

)严格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加强督导调研。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加强沟通督导调研,及时掌握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效,确保救灾资金落地见效,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救灾资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各乡镇于**日前将救灾资金使用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

灾第五批)使用领导小组

(略) 栾城区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五批)使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洪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张新庆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立深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永涛 窦妪镇人大副主席

裴军胜 栾城镇副镇长

王国哲 冶河镇人大主席

王亚宁 柳林屯乡人大主席

刘 明 西营乡武装部长

赵雅青 南高乡副书记

宜晓华 楼底镇人大副主席

(略) 栾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使用方案

受持续高温和少雨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旱情,不利于田作物正常生长。**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五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7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抗旱保全苗工作,为秋粮丰收奠定基础,结合栾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期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防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粮理念,立足抗大旱、抗长旱,强化指导,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农业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夏播作物苗齐苗全,奠定秋粮丰收基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资金支持方向

上级下达我区此次救灾资金数额74万元,绩效面积15万亩。本批救灾资金对缺墒需灌溉地块进行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5元,资金主要用于造墒播种和在田作物抗旱保苗灌溉,主要包括灌溉所需水泵、水管等进排水设施设备等,鼓励集中使用,确保完成夏播粮食播种面积,实现抗高温抗干旱保夏播保全苗。

三、申报程序

(一)种植大户申请。为确保集中使用,发挥最大效益,种植大户(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填报申报表。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党支部书记签字),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

(二)乡镇把关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级申请后,对村委会的申请和种植大户申请的内容把关审核,审核同意后将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字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有关补贴标准。结合资金总额和各乡镇上报的灌溉面积,测算奖补标准但每亩补贴不超过5元。

(四)区级指导抽查。区农业农村局有关技术人员做好业务指导,依据乡镇上报的汇总表,区级抽查完成情况。

资金拨付程序。乡镇完成项目验收后,向农业农村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后附采购的物品正式发票和照片),区农业农村依据资金申请,报请财政局完成资金拨付。

四、保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此次发放的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发放工作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抽查”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及相关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我区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二)做好面积汇总。各乡镇要做好夏播作物灌溉面积的统计核实工作,通过村申报→乡镇审核→公开公示→汇总上报,明确灌溉面积、位置。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

)严格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加强督导调研。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加强沟通督导调研,及时掌握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及成效,确保救灾资金落地见效,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救灾资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各乡镇于**日前将救灾资金使用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

灾第五批)使用领导小组

(略) 栾城区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五批)使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洪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张新庆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立深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永涛 窦妪镇人大副主席

裴军胜 栾城镇副镇长

王国哲 冶河镇人大主席

王亚宁 柳林屯乡人大主席

刘 明 西营乡武装部长

赵雅青 南高乡副书记

宜晓华 楼底镇人大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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