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南大门门房处新建警务室二间(谈话室、警械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15.*元 6、最高限价:14.*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岗位证书;上述人员近一年内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成交供应商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逾期,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五、开启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共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沙 (略) 地 址: (略) 沙洋县洪 (略) 66号 联系人:徐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24-* |
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沙洋县人民医院关于南大门警务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南大门门房处新建警务室二间(谈话室、警械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15.*元 6、最高限价:14.*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岗位证书;上述人员近一年内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成交供应商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 (略) (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逾期,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五、开启地点及时间 1、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 2、地点:沙 (略) 门诊四楼三*办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共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沙 (略) 地 址: (略) 沙洋县洪 (略) 66号 联系人:徐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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