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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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为做好“双高”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拟聘请第三方审 (略) “双高”项目中涉及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及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1份。具体参数如下:
(一)具体采购内容:
1.项目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项目预算资金来源、资金预算安排、非现金投入的认定等。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支出确认、预算执行率确认、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等。
3.项目管理情况。对照建设方案、任务书、内部管理制度,核实项目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核实组织管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决算管理等各项业务是否按制度执行、相关组织机构是否协调推进及其效果。
4.资金使用有效性。评价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对项目建设标志性成果进行核实, (略) 奖惩情况进行核实。
(二)年度范围
审计年度范围为2019-2023年。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方(采购人)向*方(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60%,*方(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方(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方(采购人)向*方(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9日,8:30—17:00。
评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10:00分。
七、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学院总务处办公室
评审地点:综合开标室(一食堂旁)
八、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体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体要求: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交截图);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 (略)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 (略) 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 (略) 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交截图)。
上述材料及报价书用档案袋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交总务处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
九、其他补充事宜: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勘察。
联系人:许老师
地 址: (略) (略) 1号(贵州电子信息 (略) )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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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为做好“双高”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拟聘请第三方审 (略) “双高”项目中涉及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及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1份。具体参数如下:
(一)具体采购内容:
1.项目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项目预算资金来源、资金预算安排、非现金投入的认定等。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项目支出确认、预算执行率确认、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价等。
3.项目管理情况。对照建设方案、任务书、内部管理制度,核实项目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核实组织管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决算管理等各项业务是否按制度执行、相关组织机构是否协调推进及其效果。
4.资金使用有效性。评价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对项目建设标志性成果进行核实, (略) 奖惩情况进行核实。
(二)年度范围
审计年度范围为2019-2023年。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方(采购人)向*方(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60%,*方(中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方(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方(采购人)向*方(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40%。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9日,8:30—17:00。
评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10:00分。
七、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学院总务处办公室
评审地点:综合开标室(一食堂旁)
八、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体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体要求: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交截图);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 (略)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 (略) 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 (略) 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交截图)。
上述材料及报价书用档案袋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交总务处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
九、其他补充事宜: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勘察。
联系人:许老师
地 址: (略) (略) 1号(贵州电子信息 (略) )
联系电话:0855-* 传 真: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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