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4年度计量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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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4年度计量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4年度计量校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方案》和田湾核电基地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要求,持续规范田湾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工作,现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即将达到检定有效期的67台实验室、现场仪器设备开展计量校准/检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内容

提供67台套设备的国家法定计量机构代送检/校准与技术咨询服务;代送检设备需提供专车,两名随车人员取送设备,确保设备运输途中安全;对于大型现场监测设备,提供上门检定/校准服务;代送检设备检定/校准完毕后,一周内送还仪器并提供相应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检定/校准标签等。

三、项目预算金额:7.3万元。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询价公告,如在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后有项目少于3家的,采购方将对未达到3家(含)以上的项目重新进行询价。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请参与单位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资料。

2.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取所有有效标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者中标。如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服务承诺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3.付款方式:全部设备检定/校准完毕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4.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服务期限:2024年度。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详见格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日至**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2.方式:自行下载( (略) 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不收取费用。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请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未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参加投标。报名时间:**日至**日18:00。

5.地点: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307办公室,采购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七、开标时间

时间:**日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308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保证金要求: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8-1号

联 系 人:曹鹏涛

联系电话:0518-*


附件: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询价文件.doc


询价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4年度计量校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4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方案》和田湾核电基地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要求,持续规范田湾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工作,现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即将达到检定有效期的67台实验室、现场仪器设备开展计量校准/检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内容

提供67台套设备的国家法定计量机构代送检/校准与技术咨询服务;代送检设备需提供专车,两名随车人员取送设备,确保设备运输途中安全;对于大型现场监测设备,提供上门检定/校准服务;代送检设备检定/校准完毕后,一周内送还仪器并提供相应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检定/校准标签等。

三、项目预算金额:7.3万元。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询价公告,如在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后有项目少于3家的,采购方将对未达到3家(含)以上的项目重新进行询价。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请参与单位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资料。

2.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取所有有效标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者中标。如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服务承诺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3.付款方式:全部设备检定/校准完毕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4.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服务期限:2024年度。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详见格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日至**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2.方式:自行下载( (略) 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不收取费用。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4.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请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未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参加投标。报名时间:**日至**日18:00。

5.地点: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307办公室,采购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七、开标时间

时间:**日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308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保证金要求: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8-1号

联 系 人:曹鹏涛

联系电话:0518-*


附件: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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