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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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意向公开/第1包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

采购意向(需求)补充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 (略) 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共16项内容。

详见附件1

147.*

2024年7月-8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时间: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3日(9:00-17:00)

(二)地点: (略)

(三)材料提交前请务必在军队采购网采购意向发布页面最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处填写信息,否则反馈意见无效

(四)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件

邮件主题:(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反馈表。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鲜章的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电子Word文档一起,*@*q.com,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合附件1内容及公示需求填写《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五)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以电子邮件 (略) 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院将不再接受。

(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七)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八)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九)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 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 (略) 门户网(http://**)上发布。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干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pdf

9f329e3f附件2.pdf

,四川, (略) ,成都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

采购意向(需求)补充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 (略) 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共16项内容。

详见附件1

147.*

2024年7月-8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反馈时间: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3日(9:00-17:00)

(二)地点: (略)

(三)材料提交前请务必在军队采购网采购意向发布页面最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处填写信息,否则反馈意见无效

(四)材料递交方式:电子邮件

邮件主题:(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医疗区相关科室内部文化氛围建设)+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反馈表。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鲜章的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电子Word文档一起,*@*q.com,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合附件1内容及公示需求填写《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五)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以电子邮件 (略) 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院将不再接受。

(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七)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八)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九)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 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 (略) 门户网(http://**)上发布。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干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pdf

9f329e3f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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