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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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 喀什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喀什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XJDX-*),比选人为 (略) 喀什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参选人为比选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提供法律咨询;2.向比选人提供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针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3.协助比选人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全面控制,事后及时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4.协助办理工商年报、变更登记;5.参与审核比选人重要规章制度,配合、参与比选人业务相关立法工作;6.接受比选人委托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培训;7.协助比选人完善劳动人事方面的风险管理;8.协助比选人及时清理债权、债务;9.接受比选人委托办理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行政复议;10.接受委托代理比选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11.参加比选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与本合同法律事务相关的会议,并负责解答相关的法律咨询,提供证明性材料;12.按比选人要求出具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催告函等相关文书;13.每周五在比选人现场提供驻场服务;14.比选人委托的其他事务,详情见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00万元含税(其中基础服务费8万元(含税),案件代理费292万(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序号

代理案件规模/类型

代理服务费结算率/代理服务费

最高限价

备注

1

民事案件/仲裁/行政案件

0-20(万元)

0%

1.案件规模下限不包含本数,上限包含本数。

2.最终结算服务费=案件规模*代理服务费结算率.

3.法律咨询、合同等非诉讼业务按照*方要求执行。

2

20-100(万元)

6%

3

100-500(万元)

5%

4

500-1000(万元)

3%

5

1000-5000(万元)

1%

6

*元以上

0.8%

7

刑事案件

*元/件(含税)

上述为一审收费标准,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支付50%;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支付50%;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按照50%支付费用。

1.3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份额,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序号

份额

份额预算(含税/万元)

份额占比

1

份额一

180

60%

2

份额二

120

40%

1.5中选原则

按照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推荐1-2名中选人,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财会或税务等相关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定案单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5 信誉要求:

2.5.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 (略) 径:

(1)中国执行 (略) (略) 径: (略) 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 (略) 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略) 径: (略) 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略) 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

2.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2代理商参选:允许代理商参选。

2.8 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7 5 日至2024 7 8 日,每日北京时间0000分至至24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7 16 日上午10时30(北京时间)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喀什分公司

地 址:新疆喀 (略) (略) 356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2室

报名联系人:王荣华 电 话:*

项目负责人:张园园、许小兰、张永炜、刘璐

电 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4年 7 月 4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喀什

(略) 喀什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喀什分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聘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XJDX-*),比选人为 (略) 喀什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参选人为比选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提供法律咨询;2.向比选人提供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针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3.协助比选人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全面控制,事后及时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4.协助办理工商年报、变更登记;5.参与审核比选人重要规章制度,配合、参与比选人业务相关立法工作;6.接受比选人委托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培训;7.协助比选人完善劳动人事方面的风险管理;8.协助比选人及时清理债权、债务;9.接受比选人委托办理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行政复议;10.接受委托代理比选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11.参加比选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与本合同法律事务相关的会议,并负责解答相关的法律咨询,提供证明性材料;12.按比选人要求出具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催告函等相关文书;13.每周五在比选人现场提供驻场服务;14.比选人委托的其他事务,详情见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00万元含税(其中基础服务费8万元(含税),案件代理费292万(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序号

代理案件规模/类型

代理服务费结算率/代理服务费

最高限价

备注

1

民事案件/仲裁/行政案件

0-20(万元)

0%

1.案件规模下限不包含本数,上限包含本数。

2.最终结算服务费=案件规模*代理服务费结算率.

3.法律咨询、合同等非诉讼业务按照*方要求执行。

2

20-100(万元)

6%

3

100-500(万元)

5%

4

500-1000(万元)

3%

5

1000-5000(万元)

1%

6

*元以上

0.8%

7

刑事案件

*元/件(含税)

上述为一审收费标准,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支付50%;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支付50%;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按照50%支付费用。

1.3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份额,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序号

份额

份额预算(含税/万元)

份额占比

1

份额一

180

60%

2

份额二

120

40%

1.5中选原则

按照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推荐1-2名中选人,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财会或税务等相关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审计定案单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5 信誉要求:

2.5.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 (略) 径:

(1)中国执行 (略) (略) 径: (略) 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 (略) 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略) 径: (略) 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略) 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

2.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2代理商参选:允许代理商参选。

2.8 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7 5 日至2024 7 8 日,每日北京时间0000分至至24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7 16 日上午10时30(北京时间)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喀什分公司

地 址:新疆喀 (略) (略) 356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地 址: (略) 新市区创新广场D座602室

报名联系人:王荣华 电 话:*

项目负责人:张园园、许小兰、张永炜、刘璐

电 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4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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