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行政区域 青浦区 公告时间 **日 09: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预算金额 ¥1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1-*
采购单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孟婷婷 021-*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影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略) 批复《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加快建立规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要求,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示范区明确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组成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并组织编制完成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报告(2023年度)》,于今年2月正式发布。这是国 (略) 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行的全面体检,得到了自然资源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对示范区总规实施体检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今年将按照新指示新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探索、重点突破,持续开展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体检评估对象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评估范围覆盖示范区全域2413平方千米,聚焦先行启动区和“一厅三片”等重点区域以及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

(二)体检评估任务

1.持续完善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机制。基于2023年度示范区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的工作基础,针对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和跨区域特点,围绕示范区总规提出的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空间发展、一体化空间协同、生态优势转化标杆、安全韧性及底线管控等方向和目标,持续完善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技术方法等内容,不断提高实施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亮点突破。针对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一厅三片”重点区域不同尺度特点,由面及点、分层递进,既关注示范区全域总体实施情况,又对先行启动区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文化风貌、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重点评价,还对“一厅三片”生态环保、设施互通、产业创新、民生服务等各类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监测,通过不同尺度、不同深度的评估,发挥评估结论在不同层面的决策支撑作用。同时,着重研究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规划运行环境建设、跨域一体化机制完善等情况,进行重点领域专题评估。

3.总结提炼体检评估一体化技术成果。加强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的成果总结与提升,形成专题化、模块化的成果产出,持续完善常态化、智能化体检评估机制,研究出台《跨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体检评估技术指南》,并开发体检评估智能算法和模型工具,为其他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4.探索规划土地一体化创新制度。从规划实施体检评估角度,梳理分析示范区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深化研究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规划、土地、项目建设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的政策机制,针对评估反映出的一些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大力改革创新的任务,加强示范区层面协调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形成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三)预期成果及使用

通过开展体检评估,对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当前阶段的实施情况“问诊把脉”,并探索一体化制度创新,预期形成《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体检评估报告(2024年度)》《跨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技术指南》, (略) “三级八方”实施主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策略措施,实现规划动态维护,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并为其他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提供复制推广经验。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2025年7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级资质(供应商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方式:现场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地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        

联系方式:孟婷婷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            

联系方式:陈佳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婷婷

电 话:  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行政区域 青浦区 公告时间 **日 09: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预算金额 ¥1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1-*
采购单位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孟婷婷 021-*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影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略) 批复《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加快建立规划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要求,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示范区明确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组成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并组织编制完成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报告(2023年度)》,于今年2月正式发布。这是国 (略) 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行的全面体检,得到了自然资源部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对示范区总规实施体检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今年将按照新指示新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探索、重点突破,持续开展2024年度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体检评估对象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评估范围覆盖示范区全域2413平方千米,聚焦先行启动区和“一厅三片”等重点区域以及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

(二)体检评估任务

1.持续完善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机制。基于2023年度示范区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的工作基础,针对示范区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和跨区域特点,围绕示范区总规提出的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空间发展、一体化空间协同、生态优势转化标杆、安全韧性及底线管控等方向和目标,持续完善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技术方法等内容,不断提高实施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亮点突破。针对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一厅三片”重点区域不同尺度特点,由面及点、分层递进,既关注示范区全域总体实施情况,又对先行启动区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文化风貌、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重点评价,还对“一厅三片”生态环保、设施互通、产业创新、民生服务等各类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开展监测,通过不同尺度、不同深度的评估,发挥评估结论在不同层面的决策支撑作用。同时,着重研究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规划运行环境建设、跨域一体化机制完善等情况,进行重点领域专题评估。

3.总结提炼体检评估一体化技术成果。加强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的成果总结与提升,形成专题化、模块化的成果产出,持续完善常态化、智能化体检评估机制,研究出台《跨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体检评估技术指南》,并开发体检评估智能算法和模型工具,为其他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4.探索规划土地一体化创新制度。从规划实施体检评估角度,梳理分析示范区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深化研究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规划、土地、项目建设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的政策机制,针对评估反映出的一些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大力改革创新的任务,加强示范区层面协调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形成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三)预期成果及使用

通过开展体检评估,对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当前阶段的实施情况“问诊把脉”,并探索一体化制度创新,预期形成《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体检评估报告(2024年度)》《跨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技术指南》, (略) “三级八方”实施主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策略措施,实现规划动态维护,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并为其他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工作提供复制推广经验。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2025年7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级资质(供应商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方式:现场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地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        

联系方式:孟婷婷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            

联系方式:陈佳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婷婷

电 话:  02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