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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0:17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 (略)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4年4月, (略) 获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科学编制试点申报书,申报书内容包括试点基础、总体思路、试点内容、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等,应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成果预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申报书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 (略) 负责各试点地区申报书审核工作;2.中国 (略) 作为国家发改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第三方智库,协助参与审核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授权诉求、政策诉求和项目支持诉求。故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程潇
联系地址: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高涛
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0:17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 (略)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4年4月, (略) 获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科学编制试点申报书,申报书内容包括试点基础、总体思路、试点内容、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等,应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成果预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申报书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 (略) 负责各试点地区申报书审核工作;2.中国 (略) 作为国家发改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第三方智库,协助参与审核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授权诉求、政策诉求和项目支持诉求。故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程潇
联系地址: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高涛
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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