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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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化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农 (略) 民化,延伸公共服务至农村, (略) 共同富裕示 (略) 建设,我中心起草了《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书面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时间为**日至7月15日。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 (略) 会展路408号

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0573-*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日



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嘉兴完全有 (略) 乃至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典范”的殷切希望,深化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农 (略) 民化,延伸公共服务至农村, (略) 共同富裕示 (略) 建设,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嘉兴深化城乡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 (略) 行动方案(2021-2025)》和嘉兴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探索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 (略) 城乡一体化 (略) 民化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期望,结合嘉兴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勇当共同富裕示范样板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完善农村居民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人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

(二)保障群众住房需求。引导试点区域内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农业转移人口,在租房、建房、购房等环节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缓解住房经济压力,满足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有效保障其居住权、改善居住条件。

(三)促进共同富裕。通过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探索缴存补助、信贷增值服务等措施多元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建缴对象

(略) 农村范围内,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二)确定建缴方式

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 (略)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执行,可通过签订委托收款协议等方式按月缴存。

(三)设置建缴流程

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转移人口,将申请材料交公积金服务窗口或受托银行延伸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四)开展试点先行

在秀洲区、海盐县、 (略) 开展试点,其他有条件地区也可同步探索实践。试点地区要充分调研,制订实 (略) 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重点举措

(一)着眼促进共同富裕,鼓励实施缴存补助。鼓励有条件地方给予缴存补助,增强政策吸引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公积金缴存收益,增加缴存人收入。补贴资金从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二)着眼 (略) 场良性发展,鼓励与房票政策叠加。 (略) 农村拆迁、搬迁等过程中实施的房票制度,鼓励以房票缴存公积金、提高房票持有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等措施优化房票购房政策,为房票使用“增值赋能”。

(三)着眼助力“千万工程”建设,支持群众自建房需求。从满足群众建造自住住房、改善居住环境等需求出发,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创新举措,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引导受托银行推出灵活优惠的“公积金+信用”金融产品和增值服务,创新出台满足群众建房需求的贷款产品。

(四)着眼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支持多途径使用公积金。多渠道支持农业转移人口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因购建房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租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着眼增强服务体验感,鼓励创新多元化支持保障举措。简化办理手续,减少证明材料,提高办理时效,提升服务体验。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在建缴公积金后可实缴实提、灵活提取,以满足他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略) “一盘棋”, (略) 县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改革提质增效。试点县(市、区)应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组建由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统筹谋划、部门协同、分析研判及拟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加快实现惠民制度落地见效,利民政策应享尽享。

(二)强化资金监管。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统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对农业转移人口缴存、申报、资金归集、资金使用、停缴退出等环节实施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有效防控风险。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本地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有效运用各类新媒体建立宣传矩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住房公积金促进共同富裕建设的浓厚氛围,助推政策落地产生实效。



为深化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农 (略) 民化,延伸公共服务至农村, (略) 共同富裕示 (略) 建设,我中心起草了《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书面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时间为**日至7月15日。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 (略) 会展路408号

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0573-*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日



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嘉兴完全有 (略) 乃至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典范”的殷切希望,深化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农 (略) 民化,延伸公共服务至农村, (略) 共同富裕示 (略) 建设,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嘉兴深化城乡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 (略) 行动方案(2021-2025)》和嘉兴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探索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 (略) 城乡一体化 (略) 民化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居住条件的期望,结合嘉兴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建立具有嘉兴特色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勇当共同富裕示范样板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完善农村居民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人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

(二)保障群众住房需求。引导试点区域内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农业转移人口,在租房、建房、购房等环节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缓解住房经济压力,满足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有效保障其居住权、改善居住条件。

(三)促进共同富裕。通过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探索缴存补助、信贷增值服务等措施多元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建缴对象

(略) 农村范围内,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二)确定建缴方式

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 (略)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执行,可通过签订委托收款协议等方式按月缴存。

(三)设置建缴流程

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转移人口,将申请材料交公积金服务窗口或受托银行延伸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四)开展试点先行

在秀洲区、海盐县、 (略) 开展试点,其他有条件地区也可同步探索实践。试点地区要充分调研,制订实 (略) 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重点举措

(一)着眼促进共同富裕,鼓励实施缴存补助。鼓励有条件地方给予缴存补助,增强政策吸引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公积金缴存收益,增加缴存人收入。补贴资金从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二)着眼 (略) 场良性发展,鼓励与房票政策叠加。 (略) 农村拆迁、搬迁等过程中实施的房票制度,鼓励以房票缴存公积金、提高房票持有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等措施优化房票购房政策,为房票使用“增值赋能”。

(三)着眼助力“千万工程”建设,支持群众自建房需求。从满足群众建造自住住房、改善居住环境等需求出发,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创新举措,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引导受托银行推出灵活优惠的“公积金+信用”金融产品和增值服务,创新出台满足群众建房需求的贷款产品。

(四)着眼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支持多途径使用公积金。多渠道支持农业转移人口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因购建房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租赁等提取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着眼增强服务体验感,鼓励创新多元化支持保障举措。简化办理手续,减少证明材料,提高办理时效,提升服务体验。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在建缴公积金后可实缴实提、灵活提取,以满足他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略) “一盘棋”, (略) 县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改革提质增效。试点县(市、区)应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组建由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公积金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统筹谋划、部门协同、分析研判及拟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加快实现惠民制度落地见效,利民政策应享尽享。

(二)强化资金监管。农业转移人口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统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对农业转移人口缴存、申报、资金归集、资金使用、停缴退出等环节实施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有效防控风险。

(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本地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有效运用各类新媒体建立宣传矩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住房公积金促进共同富裕建设的浓厚氛围,助推政策落地产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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