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采购总预算金额:*.96元/年,合同一年三签,三年共计*.88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8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略) 场路108号
联系人:万梦倩
联系电话:0731-*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商务广场写字楼10楼
联系人:李灿军、李利比
联系电话:0731-*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2.预算金额:*.88元(三年)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4.服务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主要包括道路保洁、立面保洁、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绿化维护(河滩保洁)、市政维护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5.费用组成清单: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环卫保洁 | *.27 |
2 | 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 | *.65 |
3 | 绿化维护 | *.18 |
4 | 立面保洁 | 82233.48 |
5 | 垃圾清运 | *.29 |
6 | 市政维护 | *.29 |
7 | 合计 | *.16 |
8 | 间接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 | *.80 |
9 | 年费用合计 | *.96 |
10 | 三年费用总计 | *.88 |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标准:整体要求符合《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试行)》的考核标准要求(见附件1)。
2.服务内容
2.1 平面保洁(含车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22521㎡、垃圾桶232个,路长90965.9m)
(1)安置区
主要 (略) 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 (略) 场
安置区保洁频次:车行道每天冲洗一次、清扫一次,保洁2次,降尘4天1次;人行道每天清扫1次、保洁按2天3次,每天均1.5次计取,每天垃圾桶清洁维护1次。(包含安置区的堆物清理)
(2)村道
主要包括以下村道:
道路名称 | 起点 | 止点 |
滨洲支路1 | 湘江南路 | 东窑港 |
滨洲支路2 | 滨洲支路3 | 湘江南路 |
滨洲支路3 | 圭白路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1 |
滨洲支路5 | 圭白路 | 东窑港 |
滨洲支路6 | 圭白路 | 东窑港 |
滨洲支路7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9 |
滨洲支路8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9/滨洲支路7 |
滨洲支路9 | 滨洲支路7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0 | 滨洲支路11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1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2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3 | 滨洲支路14 | 滨洲支路14 |
滨洲支路14 | 滨洲支路13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5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24/G107国道 |
滨洲支路16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7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8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9 |
滨洲支路19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20 | 滨洲支路19 | 往东北方向76.460米/往东方向63.969米 |
滨洲支路21 | 滨洲支路15 | 往北方向80.799米 |
滨洲支路22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26 |
滨洲支路23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24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27 |
滨洲支路25 | 滨洲支路24 | 湘江南路 |
滨洲支路26 | 滨洲支路24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27 | 湘江南路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 |
滨洲支路28 | 滨洲支路26 | 滨洲支路27 |
滨洲支路29 | 滨洲支路27 | 往北方向63.105米 |
滨洲支路30 | 滨洲支路27 | 往西北方向49.051米/往东北方向49.875米 |
滨洲支路31 | 滨洲支路24 | 往东方向97.202米 |
滨洲支路32 | 滨洲支路27 | 滨洲支路33 |
滨洲支路33 | 滨洲支路32 | G107国道 |
滨洲支路34 | 滨洲支路33 | 滨洲支路33/G107国道 |
滨洲支路35 | 滨洲支路34 | G107国道 |
滨洲支路36 | 滨洲支路35 | 滨洲支路35 |
牛角塘支路1 | G107国道 | 往东北方向394.712米 |
牛角塘支路2 | G107国道 | 西湖路 |
沿江支路1 | 滨洲支路27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2 | 滨洲支路27 | 沿江支路6 |
沿江支路3 | 滨洲支路33 | G107国道/沿江支路9 |
沿江支路4 | 沿江支路3 | G107国道 |
沿江支路5 | 沿江支路3 | 沿江支路3 |
沿江支路6 | 湘江南路 | 南托港 |
沿江支路7 | 沿江支路6 | 湘江南路/沿江支路9 |
沿江支路8 | 沿江支路6 | 沿江支路9 |
沿江支路9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1/G107国道 |
沿江支路10 | 沿江支路9 | 湘江南路/沿江支路11 |
沿江支路11 | 沿江支路9 | 融城路 |
沿江支路12 | 沿江支路11 | 往东南方向233.234米/往西南方向197.687米 |
沿江支路13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5/沿江支路14 |
沿江支路14 | 融城路 | G107国道/沿江支路13 |
沿江支路15 | 湘江南路 | G107国道 |
沿江支路16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3 |
沿江支路17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3 |
沿江支路18 | 湘江南路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9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8 |
沿江支路20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5 |
沿江支路21 | G107国道 | 往西方向203.618米 |
沿江支路22 | G107国道 | 沿江支路9 |
兴马洲支路1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7 | 兴马洲支路1 |
兴马洲支路3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4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5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6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7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8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9 | 兴马洲支路2 | 往西南方向359.837米 |
兴马洲码头东 | 湘江南路 | 湘江南路 |
严家桥道路1 | 南托港绿化15 | 往东南方向309.756米 |
文家垄道路1 | 伊莱克斯大道 | 往东方向36.559米 |
107国道西侧道路3 | G107国道 | 湖南 (略) |
107国道东侧道路1 | 诚信路 | 漂亮宝贝幼儿园 |
107国道东侧道路2 | 漂亮宝贝幼儿园 | 交警大队暮云中队 |
107国道东侧道路3 | G107国道 | 往东方向95.026米 |
107国道支路1 | G107国道 | 往西北方向166.524米 |
107国道支路2 | G107国道 | 往西北方向248.303米 |
107国道支路3 | G107国道 | 往西北方向203.172米 |
107国道支路4 | G107国道 | 陈家祠堂 |
107国道支路5 | G107国道 | 鑫天·山城明珠东南角 |
107国道支路6 | G107国道 | 湖南科技 (略) 北 |
市场路新增道路1 | 市场路 | 诚信路 |
北环路支路 | 北环路 | 公墓山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1 | 滨洲支路3 | 滨洲支路3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2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73.803米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3 | 圭白路 | 往南方向20.626米 |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1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118.202米 |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2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43.090米 |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3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30.115米 |
蒋家山道路1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102.442米 |
冰箱厂路 | G107国道 | 冰箱厂家属区 |
牛冻路(055县道) | 107国道 | 055县道 |
樟木塘村组道路 | G107国道 | G107国道 |
农村道路维护标准:维护标准车行道每天清扫一次,每天保洁一次(机扫进入不了的路段人工清扫不另外计费)
(3)停车场
主要包括沿江停车场、三兴村停车场1、三兴村停车场2、三兴村停车场3(文中三兴村即滨洲新村三兴片)
2.2 厕所、垃圾站
主要包括南塘安置区站厕合一1座(具体地址南塘安置区篮球场旁)、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站厕合一1座(具体地址南托路与东环路交界处东南角)
2.3 绿化维护
主要包括沿江党建公园、三兴村党建公园、 (略) 融城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新增绿化、北环路新增绿化、107国道支路绿化、漂亮宝贝幼儿园新增绿化、融城路绿化、牛角塘党建公园、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东窑港绿化、南托港绿化。(文中三兴村即滨洲新村三兴片)
工作内容:维护范围内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坐凳、张拉膜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维护范围内所有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对绿地、时令花卉、行道树进行除草、浇水、施肥、修剪、治虫、补栽补种、死掉植物更换等维护及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含绿化区域保洁)
2.4 立面保洁
主要 (略) 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牛冻路(055县道)、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 (略) 场。
工作内容:道路两侧及承包范围内的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报刊亭、公交车站牌等牛皮癣清除和清洁维护及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2.5 垃圾清运
工作内容及范围:
①所有道路及安置小区、农村、 (略) 场和没有压缩站的小区(包括南托岭安置区、证券公司安置区、南塘安置区、中意冰箱厂、大托粮站、昆仑和府、三城花苑、芙蓉悦府、大地培训学校、辅仁培训学校、圆梦培训学校、启迪复读学校、新兴科技产业园、美术中专、经开区、电子产业园、凯富大厦、华中医科中专、蓝天中专、潇湘中专、北环中路、东环二路、东环一路、数谷产业园、数谷生活区、 (略) 、暮云安置区、钱隆公馆、南城雅苑、明德启南中学、北塘小学、假肢厂、被服厂、 (略) 场、诚信路、四建公司、 (略) 、快乐购、融城理工技工学校、长安4s店、黎塘小学、传承美育学校、 (略) 、融城路及在建未移交物业小区)各类垃圾的收集,从南托中转站集中中转压缩, (略) 第一垃圾中转站;
②有压缩站的生活小区的垃圾直接在本小区压缩站压缩 (略) 第一垃圾中转站,包括的小区有:比华利山小区、南郡明珠小区、303核工业大队宿舍小区、南郡雅园小区、水电八局南托基地家属住宅区、鑫天·山城明珠、南湖雅苑、领秀金都、山水南雅小区、腾泰佳园小区、金谷豪庭小区、融城小区、佛奥小区、气象佳园、凯富嘉园小区、凯富漫城小区、德泽苑、南方鑫城、南*号小区、 (略) 、安德门业、玉潭中学、北大青鸟、特教中专、城南一中、南*号小区、和泓融城府、南托七水厂、 (略) 、中国电信等。
③垃圾站、垃圾压缩站等垃圾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④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配置运输车辆及设备,对湿垃圾的运输需要采用新能源密封式垃圾车(运输车辆及其他配套设备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2.6 市政维护
主要 (略) 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牛冻路(055县道)、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 (略) 场。
工作内容:
道路及人行道维护工程:
①水泥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修缮路面及基层,接缝处理,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②沥青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铣刨罩面,修缮路面及基层,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③人行道:翻挖块料面层及基层,修复人行道,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④侧石、平石:翻挖侧石、平石及基础,修复侧石、平石,弃渣外运;
⑤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维护: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弃渣外运),更换、维护破损井盖等,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养护工程,包括大托粮站、南托中意冰箱厂、证券公司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南塘安置区:
①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渣土外运;
②雨水管道(包含雨污合流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管道局部翻修,污泥,弃渣外运;
③污水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管道局部翻修,污泥,弃渣外运;
④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费;汽车巡查,单车巡查,下雨突击巡查,检查污水冒溢,雨水口积水,井环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排放,资料整理,暴雨期间处理路面水浸点等;
⑤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费:检查管道渠沉积、结垢、障碍物、树根、积水、封堵、浮渣等;
⑥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费:检查管道渠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腐蚀、胶圈脱落、支管暗接、异物侵入等。
三、人员与机械设备
1、机械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 | 功能 | 规格型号 (总质量) | 最低配备数量(台) |
道路机扫车 | 机械清扫 | ≥8吨 | 2 |
高压洒水车 | 安置区及道路洒水、冲洗 | ≥16吨 | 2 |
应急车 | ≥1.8吨 | 2 | |
垃圾收集车(小勾臂车) | 3 | ||
垃圾收集车(大勾臂车) | 2 | ||
垃圾清运车( (略) 城管局办理 (略) 第一垃圾中转场的入场 (略) 禁区通行证) | ≥10吨 | 3 | |
湿垃圾清运车( (略) 城管局办理 (略) 第一垃圾中转场的入场 (略) 禁区通行证) | 各种已分离的湿垃圾 | ≥3吨 | 1 |
绿篱机 | 2 | ||
发电机 | 1 | ||
风炮机 | 1 | ||
打磨机 | 1 |
?注:以上车辆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至少配备以上最低机械设备配备要求的承诺书;并承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装置GPS装置和行车记录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装置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2、人员配备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每个合同年度内包含的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总人数标准。
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人工清扫 | 驾驶员 | 绿化工 | 市政维护工 | 跟车工 | 督查(管理)人员 | 人员合计(人) |
50 | 15 | 6 | 6 | 4 | 5 | 86 |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其中督查(管理)人员承诺含清扫保洁主管人员、绿化养护主管人员、市政维护主管人员、安全生产主管人员,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至少配备以上最低人员配备要求的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四、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月度分次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按单年总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分项预算表,耗材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为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需要投标人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实现对项目现场作业人员、车辆等的监督管理。
4.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委托管理合同中的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除处理合同服务范围外应急突发环卫事项)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补。中标人对本次履约实施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采购人每月定期对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相应部分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采购人可认定中标人为不合格履约单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当年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费总额的5%的违约金。
6.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7. (略) 组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包公司必须履行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采购人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8.承包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9.承包公司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承包公司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10.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承包公司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 (略) 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1.承包公司因维护等事项需要采购人配合时,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采购人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时,承包公司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12.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 (略) 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为在本环卫项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13.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及风险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5.投标人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工作和采购人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6.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驻场进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实施内容。
17.承包单位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登记制度。
18.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19.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方制定,作为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20. (略) 、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绩效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21.及时处理天心区南托街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园林类的数字化案件处置、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全面配合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中标金额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2.由承包公司负责对使用的包括车辆、机械、垃圾箱等街道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使用期间产生的油耗、维修、安 (略) 负责;合同结束后按资产移交时标准交还。
23.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承包公司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垃圾箱、车辆、设备等原属街道资产明细附清单)
24.付款方式
(1)付款人: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每月付款额=每年中标总价款÷12个月-每月扣款额。
2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6.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1:
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试行)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促 (略) 环境维护水平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考核工作。
组长:南托街道办事处城管分管领导
副组长:南托街 (略) 管理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 (略) 管理办公室
成员由南托街 (略) 管理办公室、城管南托中队、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本项目的中标人(承包公司)
三、考核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三年服务期满止
四、考核内容
全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承包单位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使用情况,按合同规定及技术标准执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作业情况,作业工人保险购买情况,公司内部培训、宣传、档案、应急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五、考核原则
(一)职能部门高位监管原则。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项目运行过程及业主监管情况监督审查,城管委考评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二)行业部门指导监督原则。环卫、园林等行 (略) 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三)业主单位全面负责原则。 (略) 天心区南托镇 (略) 全面加强管理考核,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意见, (略) 监管,确保维护效果。
六、考核依据
1、《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考评办法(试行)》、承包合同及相关附件。
2、 (略) 、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七、考核方式
1、 (略) 履约情况和组织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督查,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和扣分,并处以违约金。
2、成绩评定
(略) 的考核,实行日督查、月考评的制度。
鉴于环卫日常管理的特殊性, (略) 进行考核评分。
(1)月度考核评分在75分以下(含75分)为“不合格”;
(2)月度考核评分在75分以上85分以下(含85分)为“合格”;
(3)月度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95分以下(含95分)为“良好”;
(4)月度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八、考核结果运用
(1)承包公司经考评办年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承包公司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略) 在第四个月整改达到“良好”,未达到“良好”的,有权解除合同。
考评办法细则
项目 | 权重(100分) | 内容 |
队*建设 | 10% | 场地管理 |
组织管理 | ||
队*管理 | ||
数字化考核 | 15% | 数字化案卷处置 |
其他投诉 | ||
应急处突 | 5% | 应急处突反应速度和执行力 |
完成应急处突任务及完成效果 | ||
日常维护管理 | 70% | 绿化维护(10%) |
环卫保洁(25%) | ||
市政维护(10%) | ||
垃圾清运(25%) |
一、队*建设(总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处罚标准(无上限) |
1 | 场地管理 | 有固定办公场所 | 无固定办公场地 | 否决项 | 每月督查一次 | 合同签订1个月内必须满足办公场所。缺项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承包资质 |
2 | 组织管理 |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人事档案、财务报表、业务统计等资料 | 制度不完善,资料不齐全 | 10 | 每月督查一次,0.2分/次 | 200元/次 |
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 拒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影响工作进度 | 20 | 0.2分/次 | 100元/次 | ||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安全教育 | 未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安全教育 | 20 | 0.2分/次 | 100元/次 | ||
3 | 队*管理 | 人员按合同要求配备齐全 | 未配备齐全 | 10 | 0.2分/次/人 | 50元/次/人 |
各类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行业部门统一要求的工装 | 不按规定着装的 | 10 | 0.2分/次/人 | 50元/次/人 | ||
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 未进行及时上报 | 20 | 1分/次 | 扣500元/次 | ||
保洁员文明作业 | 不遵守作业要求,不文明作业 | 10 | 0.2分/次 | 50元/次 |
二、数字化考核(总分100分,权重1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1 | 案卷处置 | 及时、高标准处理数字化案卷 | 未及时、高标准处理 | 70 | 0.5分/次 | 100元/次 |
清扫维护区域内无重复案卷、重点案卷、专项暗访案卷 | 清扫维护区域内发生重复案卷、重点案卷、专项暗访案卷 | 30 | 2分/条 | 500元/条 |
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总分100分,权重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1 | 应急处突反应速度和执行力 | 接到任务后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将任务完成好 | 接到任务未能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延误任务 | 70 | 2分/次 | 500元/次 |
2 | 完成应急处突任务及完成效果 | 将应急突发事件尽力完成好 | 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效果不理想 | 30 | 1分/次 | 300元/次 |
四、绿化维护(总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养护 管理 | 树冠完整、丰满、茂盛、骨架均匀、无枯枝败叶 | 对倾斜树不采取措施,有枯枝败叶的现象;行道树冬修不及时。修剪不一致。(每项/每株) | 4 | 0.2分/次 | 50元/次 | |
无死株、缺株、死苗、缺苗 | 死株或缺株不及时补栽,死苗缺苗不及时补植。(每株或每平方米花灌木) | 4 | 0.2分/次 | 50元/次 | 下达通知三天之内完成补栽补植的不扣分,未补栽补植的每处累计扣分。 | ||
及时对绿篱、花灌木进行修剪,对内膛干枯枝叶进行及时梳空。 | 绿篱、花灌木修剪不及时超过5cm者。(每株或每平方米) | 4 | 0.2分/次 | 50元/次 | 花灌木、绿篱造型整齐、一致美观大方。 | ||
行道树地脚枝及时进行抹芽 | 地脚枝超过15cm以上。(每株)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行道树树堆土要求低于树围20cm,且均匀 | 树下堆土未按标准且不均匀。(每株)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及时防治病虫害,不定期打药,遇暖冬季节,应增加打药次数 | 病虫害处理不及时。(行道树一株;公共绿地一平方米) | 4 | 0.5分/次 | 200元/次 | |||
行道树每年打孔或挖沟施肥一次,花草灌木中耕施肥一次 | 一株树或一平方米公共绿地未中耕或施肥的 | 4 | 0.2分/次 | 50元/株, 50元/平方 | 行道树挖坑深50cm,肥料配置比例:菜枯5+磷肥3.5+复合肥1.5;每株φ10cm以下3公斤混合肥;φ10cm-15,3.5公斤混合肥;φ15cm-20cm4公斤混合肥。 | ||
绿化春、夏生长季节追肥不少于一次 | 生长季节一处未追肥的 | 3 | 0.2分/次 | 50元/平方 | 尿素或复合肥,每1000平方米20公斤,下雨天进行。 | ||
行道树每年冬至前刷白一次。(含绿地中乔木) | 一株未刷白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高度1.2米 | ||
对开花植物的修剪季节把握及时,修剪专业。 | 未及时把握季节气候,修剪延迟或任意修剪,导致花少甚至无花。 | 3 | 0.2分/株(平方)次 | 50元/株(平方)次 | |||
对乔木进行冬季修剪 | 一株未修剪的 | 3 | 0.2分/株(平方)次 | 50元/株(平方)次 | |||
保护热带植物过冬安全 | 一株热带植物未包扎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用纤维布包扎。 | ||
绿化带、草皮、行道树下及时清除杂草 | 一处杂草未清除或清除不彻底的 | 3 | 0.2分/次 | 50元/平方 | |||
草皮修剪平整,乔、灌木与草皮间隙5—10㎝ | 一处参差不齐或践踏的,草皮与乔、灌木之间未间隔的(每平方米)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护苗木的干湿度合理 | 苗木干枯现象。(每平方米)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行道树每株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抗击自然灾害、应急速度快 | 吹倒或雪压树木没及时扶植。(每株) | 3 | 0.2分/次 | 100元/次 | |||
二 | 卫生 管理 | 树穴内、绿化带、草皮无污垢、白色垃圾及其它堆杂物 | 一处油污(平方米)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一处白色垃圾未清除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一处堆杂物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严禁将园林垃圾倒入环卫范围内 | 2 | 0.2分/次 | 1000元/次 | ||||
水体应及时清理换水,水面整洁卫生,无漂浮物 | 水面不清澈 | 2 | 1分/次 | 500元/次 | 水体全年不少于六次换水,少一次,扣除该项一次的全部费用。 | ||
有漂浮物 | 2 | 0.5分/次 | 100元/次 | ||||
园灯、园椅、栏杆、果皮筒等园林设施干净、整洁 | 一处不清洁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三 | 园林设施管理 | 园路、园灯、园椅、栏杆、果皮筒、花坛侧石、直饮水机等设施良好 | 一处破损或参差不齐 | 3 | 0.2分/次 | 200元/次 | |
园林建筑、设施保持原貌、及时修缮,维护良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刷漆养护 | 擅自改变原有风貌或脱落油漆等现象。(每处)未及时修缮的,未进行刷漆的(每平方米) | 3 | 1分/次 | 500元/次 | |||
防护铁丝网整齐、有序 | 脱落未修缮、未拉直的(每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绿地内给水系统设施完好,能正常浇灌。 | 给水设施(含管道及取水口)损坏,未及时修复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给水系统及健身设施均为绿地内的基础设施,发现损坏需及时修复。如出现不及时修复,甚至直接损毁者,处罚加倍。 | ||
绿地内健身器材完好,能正常使用 | 健身器材损坏,未及时修复。故意损毁的加重处罚。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四 | 其它管理内容 | 无随意摆摊设点,无擅自占用绿地、无任意悬挂的户外宣传品及广告设置 | 一次一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对毁绿、占绿及其他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报告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 一次不报告 | 3 | 2分/次 | 2000元/次 | |||
一次不记录 | 3 | 1分/次 | 500元/次 | ||||
行道树无钉子,无随意晾晒衣服现象。 | 一次一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五、环卫保洁(总分100分,权重2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清扫 保洁 | 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确保路面普扫完后无散落垃圾、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 | 路面有垃圾、积沙、积泥、积水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禁止焚烧垃圾 | 当街焚烧垃圾 | 2 | 0.5分/次 | 100元/次 | |||
道路清洗后路面干净,无尘土,无污物。路段有污染的应及时清洗干净 | 路面有尘土、污物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各路段按网格化布局配备清扫员,承包公司按上报的班组作业人数或指定的班组作业人数作业 | 路段少人 | 2 | 0.5分/次 | 100元/次 | |||
所有路段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分散保洁 | 未分散保洁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地下通道设施设备完好,及时处理因排水不畅而引起的地面积水 | 出现地面积水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城区道路每天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保持道路无白色垃圾、无袋装裸露垃圾及环卫设施上无张贴广告,路面见本色 | 道路上有白色垃圾、标志线不见本色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洁车按要求停放,定期进行保养 | 保洁车乱停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非指定区域,如绿化带、下水道、天桥下等 | 将垃圾扫入绿化带、下水道等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洁人员雨后应及时清除路面成堆泥沙、积水 | 路面有成堆泥沙、积水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洁人员不得往果皮箱内直接倒保洁垃圾,不得将环卫区域内的垃圾倒入园林范围 | 往果皮箱内倒垃圾或往园林范围内倒垃圾 | 1 | 0.2分/次 | 1000元/次 | |||
应及时清除当街燃放鞭炮的鞭炮屑或沿途抛洒的冥纸 | 路面有鞭炮屑和冥纸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略) 民因道路卫生保洁作业投诉的整改回复 | 整改不及时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二 | 机械 作业 | 车辆车容车貌整洁,作业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清洗 | 车容脏乱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确保道路无积尘、积沙、积泥、积水,标志线见本色 | 道路有积水、积沙、积泥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机械作业按要求实行冲洗。作业时禁止鸣笛,须按开启安全警示标志 | 鸣笛作业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清洗车和机扫车严格按指定时间和路段作业,作业时速不超过8公里/小时 | 超速作业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为保证作业质量清洗车必须及时更换扫把,严禁干扫,必须带水作业 | 干扫作业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机械作业车辆在加水后应按操作规范及时关闭消防栓 | 未关闭消防栓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当班作业车辆停止作业时间最多不超过20分钟,更不得停车睡觉,有故障需及时上报 | 停车睡觉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各类机械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扫帚工作到位,避免冲水路径过短等现象 | 未按规范作业,冲水不到位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清扫机械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 乱倒垃圾 | 2 | 1分/次 | 100元/次 | |||
道路清洗按要求进行车行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进行人工清理 | 清洗过程中未清扫遗留垃圾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作业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安排替补车辆作业 | 未及时安排替补车辆作业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三 | 立面保洁 | 按要求做好承包区域范围内的立面清洗保洁工作,并安排专人全天候巡查保洁 | 立面清洗不到位,无专人巡查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每天8时前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牛皮癣”第一遍清理;及时做好立面清洗保洁后地面的清扫工作 | 未按时做好第一遍清理,地上有立面保洁垃圾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专用清洗用具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 | 使用涂料涂抹光滑板材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确保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 立面涂层开裂、涂料脱落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对张贴式的“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 有清理不干净的张贴痕迹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在清理“牛皮癣”过程中应避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 | 损坏建筑物及其他公用设施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四 | 垃圾收集 | 一公里范围内无垃圾倾倒站的,应配备流动垃圾收集车 | 无垃圾收集车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保洁人员在收集垃圾时,沿途无撒漏,避免二次污染 | 沿途撒漏垃圾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五 | 垃圾站 公共厕所 | 站厕有专人管理,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 | 无专人,私自收费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垃圾站只准倾倒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垃圾入站 | 建筑垃圾入站 | 3 | 0.5分/次 | 200元/次 | |||
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 设施设备损坏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保持垃圾站内外环境整洁,无撒漏垃圾,无堆积杂物,冲洗时污水严禁流入垃圾斗;垃圾站旁无乱搭、堆物、乱停现象 | 有撒漏垃圾、堆积杂物、污水横流;有乱搭、乱堆现象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定时灭蝇灭鼠消毒,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座,无蛛网 | 有苍蝇、蛛网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垃圾斗正确摆放,保持清洁 | 乱摆,不清洁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垃圾站满溢前应及时通知车队清运垃圾 | 垃圾满溢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公共厕所内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乱写乱画、窗格积尘、蛛网等;保洁作业时需悬挂作业指示牌 | 环境脏乱,有垃圾、污迹,墙面乱写乱花,未悬挂指示牌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管道堵塞应及时疏通。因大型维修需停止使用的,要设置停用公示牌 | 管道堵塞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六 | 果 皮 桶 | 果皮桶保持设备完好无损,及时清掏清洗;无倾斜、歪倒现象,完好率不低于95% | 果皮桶倾斜,不整洁 | 2 | 0.5分/次 | 50元/次 | |
目视果皮桶外表无灰尘、无污渍,无破损,摆放整齐 | 桶身有灰尘、污渍、破损 | 2 | 0.5分/次 | 50元/次 | |||
烟灰碟内不能超过三个烟头 | 超过三个烟头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果皮桶内垃圾无外溢现象 | 桶内垃圾外溢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果皮桶内做到无蝇、无蛆 | 桶内苍蝇多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果皮桶附近无乱丢的垃圾 | 附近有散落垃圾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七 | 交通护栏 | 以道路为单位建立交通隔离设施档案;设置专职人员对清洗路段进行巡查; | 无档案,无专人巡查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交通设施清洗按标准进行作业,达到目测无污迹,擦拭无积垢,并及时清除“牛皮癣” | 有积垢、牛皮癣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按规定程序对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日常清洗及维护后要及时复位 | 清洗维护后未复位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交通设施清洗必须使用专业清洗剂 | 未用专业清洗剂导致清洗不到位或破损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交通设施在维护和清洗作业时,需摆放醒目的安全警示和反光标识,确保作业安全 | 未放置安全警示或醒目标识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及时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 | 路面有损坏设施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八 | 其它 管理 内容 | 保持基础设施完好,确保使用率和完好率与移交时保持一致 | 设施破损,与移交不一致 | 4 | 0.5分/次 | 100元/次 | |
由于管理不当造成设施损失或损坏的,由公司负责修缮或更换 | 未及时修缮或更换 | 2 | 0.2分/次 | 100元/次 |
六、市政维护(总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内部 管理 | 维护作业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沿途无洒漏 | 维护作业车辆外观脏乱差,沿途洒漏, (略) 政行业形象的 | 4 | 1 分/次 | 100 元/次 | |
维护作业按要求设置围挡、安全锥、安全标志、标牌,废料及时清运 |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安全锤、安全标志、标牌,相关设施破损,废料未及时清运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二 | 道路 修复 | 路面出现未沉塌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的,沥青路面未出现拥包、跑砂、坑洞、网裂、翻浆等病害,路面修复采用同材质修复 | 沥青路面出现拥包、跑砂、坑洞、网裂、翻浆等病害的面积超过0.3㎡;路面修复未采用同材质材料修复的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水泥砼路面无破损,未出现坑洞、裂缝、沉陷、板角断裂等病害 | 路面破损,出现坑洞、裂缝、沉陷、板角断裂等病害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水泥砼路面压纹,纹理清晰。 | 水泥砼路面未压纹或纹理不清晰、不平行,留有脚印等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人行道隔离设施(隔离墩、柱、麻石球、U 形 杆等)未出现破损、缺失 | 人行道防护栏(球)破损、缺失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人行道板更换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颜色 | 人行道更换未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颜色,反差较大,影响美观的 | 4 | 0.5分/处 | 50元/处 | |||
铺砌式人行道砌块缝隙填灌饱满,砌块排列整齐,面层平整。 | 铺砌式人行道砌块不整齐,平整度未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 4 | 0.5分/处 | 50元/处 | |||
人行道、盲道未出现破损、缺失、塌陷、松动、障碍物遗留 | 人行道、盲道未出现破损、缺失、塌陷、松动、松动等面积超过 0.3 ㎡(含);有障碍物遗留 | 3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盲道按行业标准规范设置 | 盲道设置不规范,出现脱节;在人行横线和公共场所等设施处未设置缘石坡引入盲道;未设置止步板 | 3 | 0.5分/处 | 50元/处 | |||
道路平侧石未出现沉塌、歪斜、松动、缺失、破损。 | 道路侧平石沉塌、歪斜、松动、缺失、破损等长度超过 1 米 | 3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更换平侧石规格、材质与原平侧石一致。 | 更换平侧石规格、材质与原平侧石不一致 | 3 | 0.5 分/处 | 50 元/处 | |||
地下通道及涵洞出现积水渗水、破损、脱漆、沉降等病害及时上报。 | 地下通道及涵洞出现积水渗水、破损、脱漆、沉降等病害未及时上报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桥梁梁(板)体混凝土表面剥落、渗水、空洞蜂窝、麻面、表面风化局部破损等病害;梁体混凝土露筋、钢筋锈蚀;梁体裂缝、变形、承载力下降等问题及时上报。 | 桥梁(板)体混凝土表面剥落、渗水、空洞、蜂窝、麻面、表面风化 局部破损等病害;梁体混凝土露筋钢筋锈蚀;梁体裂缝、变形、承载力下降等;未及时上报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路面、人行道的井盖、井座严重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 | 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上报给产权单位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检查井周边未出现破损、移位、沉陷。 | 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检查井周边破损、移位、沉陷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检查井、雨水井无淤积、堵塞。 | 检查井、雨水井淤积、堵塞,影响雨、污水排放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占道挖掘施工规范围挡,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其他单位占道、挖掘施工规范围挡,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占道挖掘施工未规范围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其他单位占道挖掘施工未规范围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未及时上报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道路路名牌设置不规范,出现破损、歪斜的, 及时上报处理 | 道路路名牌设置不规范,出现破损歪斜的,未及时上报 | 4 | 0.5 分/处 | 50 元/处 | |||
三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维修保养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维修保养是否到位、完善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维修保养不到位、不完善 | 4 | 0.5分/处 | 100元/处 |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突发故障是否处理及时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突发故障处理不及时 | 6 | 2分/次 | 500元/次 | |||
四 | 其它管理内容 | 接到任务后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将任务完成好;维护现场无人员怠工 | 接到任务未能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延误任务;现场有人员怠工 | 4 | 1分/次 | 500元/次起扣,50元/人次 | |
按合同要求在非雨季节进行常态化管网清淤 | 未按要求落实 | 4 | 1分/次 | 100-1000元/次 | |||
积极做好铲雪除冰、防洪排 (略) 政相关设施应急处突工作等。 | 未按要求落实。 | 4 | 1分/次 | 100-1000元/次 |
七、垃圾清运(总分100分,权重2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内部管理及机械作业 | 配备符合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约定规格、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手续齐全,车辆车况良好,完好使用率不得低于90% | 未按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或手续不齐全 | 4 | 1/次 | 查处1次扣500元/次,二次督查未达到承诺设备,扣除3万元/辆。不购买车辆保险、无牌运输、不参与年检的扣1000元/ 次, (略) 补办手续,第二次提请交管部门查办,扣5000元/次 | |
承包公司必须将每台车辆运输站点造册形成文档,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动或更改。 | 未报送资料,或随意更改车辆运输地点。 | 4 | 1分/次 | 500元/次 | |||
驾驶员必须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清运公司必须每月对驾驶员所持证照进行检查 | 公司聘请的驾驶员没有驾照证,或所持驾照不匹配垃圾清运车要求。 | 4 | 1分/次 | 扣500元/ 次 | |||
按规定配置随车人员和随车清洁工具(扫把、铁铲、手套等) | 未按合同要求配置 | 4 | 1分/次 | 发现一次扣200元/次; (略) 整改,连续发现三次扣除合同该项所有费用。 | |||
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站,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漏液滴落,杜绝二次污染 | 车容车貌不整洁,未做到密闭运输,运输途中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 | |||
遵守环卫部门垃圾运输服务公约,不得违反程序、索拿卡要等 | 服务不到位,与服务单位发生冲突,被有效投诉的,进入服务单位超速行驶,造成较大噪音影响居民生活,违反程序作业索拿卡要等 | 4 | 1分/次 | 服务不到位被有效投诉扣200元/ 次,违反程序作业索拿卡要扣500元/次 | |||
规范垃圾斗起吊及垃圾装车作业,不得损坏垃圾站设备 | 不按程序作业,造成垃圾站设备损坏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由承包公司负责在损坏当日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不按规定执行的,扣500元/次,且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修复或赔偿费用。 | |||
城区摆臂车运输后,及时将垃圾桶送回托运地点 | 未及时将垃圾桶送回至托运地点或垃圾桶乱摆放 | 4 | 1分/次 | 扣500元/ 次 | |||
如遇车辆故障,需维修,无法及时拖运垃圾的,应协调其他车辆拖运,并报告采购人 | 车辆故障,不及时告知,又不协调其他车辆拖运,造成投诉的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 | |||
驾驶员垃圾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 | 垃圾运输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酒驾、醉驾、超速驾驶、闯红灯、开车打手机等情况 | 4 | 1分/次 | 不遵守交通规则,视情节扣200-500元/ 次 | |||
日常情况下,生活垃圾必须及时进行清运 | 如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垃圾站垃圾无故堆积,或因未及时清运垃圾而造成小区、企事业单位投诉的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如未及时整改将加倍进行处罚。 | |||
不得私自承接其他生活垃圾清运,不得收取费用 | 私自承接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 4 | 1分/次 | 发现一次扣5000元/次;对车辆试实行停运。 | |||
承包公司对于新增服务单位的垃圾运输,必须经采购人许可后,方可运输 | 未经采购人允许的 | 4 | 1分/次 | 发现一次扣500元-10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扣除当月承包费用的1% | |||
车辆仅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辖区内生活垃圾运输 | 垃圾清运车辆挪作他用。 | 4 | 1分/次 | 一次扣500元/次/台; (略) 整改,视情况采取停运措施。若存在收取费用的,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违约金。 | |||
严 (略) 城管局、市中转场、区环卫局及采购人垃圾运输管理要求 | 不服从要求的 | 4 | 1分/次 | 扣1000元/ 次,视情况严重程度可采取停运措施 | |||
垃圾运输等设备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GPS、行车记录仪及蓝牙耳机,并与业主单位、市固废处联网,不得拖欠GPS服务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未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及蓝牙耳机,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要求接入业主单位、市固废处平台 | 4 | 1分/次 | 未安装由业主单位强制配备。拖欠流量费由业主单位代扣代缴。GPS、行车记录仪及蓝牙耳机不能正常运行或故意关闭,发现一次扣除200元 | |||
如发生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 未进行及时上报 | 4 | 1分/次 | 扣500元/次 | |||
二 | 垃圾中转站厕管理 | 垃圾站厕有专人管理(按设备数足额配备人员),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设施标识标牌齐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地面有防滑措施。冬季用水冲洗厕内地面后,须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公共厕所应设有残疾人通道、盲道及残疾人专用间和紧急报警装置 | 管理人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扣1分;无专人管理的,扣1分;设施、标志不全、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的,每项扣0.5分;公共厕所未对外开放的,违规收费的 | 4 | 1分/次 | 1000元/次 | |
垃圾站只准倾倒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垃圾、工业等非生活垃圾入站 | 建筑垃圾入站的,每次扣1分;清扫员自行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入站的,发现一次扣1分,两次以上予以辞退;管理人员允许入站的,发现一次扣2分 | 4 | 1分/次 | 1000元/次 | |||
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操作安全,及时进行设备维护,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属设备综保修期间或需报采购人予以维修的问题需及时上报且做好报修台账,确保使用。每年维修保养2次。设备操作应定人定岗,站内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 各类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未摆放维修警示牌的;设备操作不规范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扣1分,并由公司承担一切责任;非工作人员操作设备,每次扣1分, (略) 承担一切责任;管理房私自乱接电源、违章用电,发现一处扣1分 | 4 | 1分/次 | 1000元/次 | |||
保持垃圾站内外环境整洁,对垃圾及时压缩收集转运,每天及时对站内外场地进行冲洗并喷洒除臭剂,冲洗时污水严禁流入垃圾箱体;垃圾站外沿5米内环境整洁,工具间摆放整齐,垃圾站旁无乱搭、堆物、乱停现象 | 垃圾站场内撒漏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堆积物、垃圾未入箱体、未每天及时对站内外场地冲洗并喷洒除臭剂、墙面污染未及时清洗、随处堆放杂物的,每项扣0.5分。有污水入箱体的,每次扣1分 | 4 | 1分/次 | 200元/次,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整改的扣1000元/次 | |||
垃圾箱体放置位置适宜,不得有碍观瞻,箱体下清洁。及时对箱体进行冲洗并清除箱体下污水 | 垃圾箱体未及时清洗、箱体下污水未及时清除的 | 3 | 1分/次 | 200元/次 | |||
垃圾站满溢前应及时通知车队清运垃圾,配合做好清运工作 | 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满溢 | 3 | 1分/次 | 200元/次 | |||
公共厕所内无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尘、蛛网、臭味、苍蝇;蹲位、间板、门窗、小便槽、灯具、洗手盆、挂物沟、冲水设备、内外墙、天花板等设施完好无损,无污迹、无尿垢、无乱写乱画;保洁作业时需悬挂作业指示牌 | 公共厕所未及时打扫和洗抹、发现蛛网的;严重不洁和臭味刺鼻;有污迹,尿垢,乱写乱画的;保洁员作业时未悬挂作业指示牌的、未配置的;管理责任区内同天出现2处以上此现象的加扣1分; | 3 | 1分/次 | 200元/次,多处累计扣款 | |||
管道堵塞应及时疏通。因大型维修需停止使用的,要设置停用公示牌,公共卫生间故障停止使用时,应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需求 | 管道一般性堵塞,应在1天内疏通,未及时疏通的,每超过1天扣0.5分;管道严重堵塞,应在1周内疏通,未及时疏通的,每超过1天扣0.5分;因主体结构损坏或管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停止使用时,未设置停用公示牌的,每次0.5分 | 3 | 0.5分/次 | 200元/次 |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日
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名称: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采购总预算金额:*.96元/年,合同一年三签,三年共计*.88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8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略) 场路108号
联系人:万梦倩
联系电话:0731-*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商务广场写字楼10楼
联系人:李灿军、李利比
联系电话:0731-*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2.预算金额:*.88元(三年)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4.服务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主要包括道路保洁、立面保洁、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绿化维护(河滩保洁)、市政维护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5.费用组成清单: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环卫保洁 | *.27 |
2 | 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 | *.65 |
3 | 绿化维护 | *.18 |
4 | 立面保洁 | 82233.48 |
5 | 垃圾清运 | *.29 |
6 | 市政维护 | *.29 |
7 | 合计 | *.16 |
8 | 间接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 | *.80 |
9 | 年费用合计 | *.96 |
10 | 三年费用总计 | *.88 |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标准:整体要求符合《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试行)》的考核标准要求(见附件1)。
2.服务内容
2.1 平面保洁(含车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22521㎡、垃圾桶232个,路长90965.9m)
(1)安置区
主要 (略) 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 (略) 场
安置区保洁频次:车行道每天冲洗一次、清扫一次,保洁2次,降尘4天1次;人行道每天清扫1次、保洁按2天3次,每天均1.5次计取,每天垃圾桶清洁维护1次。(包含安置区的堆物清理)
(2)村道
主要包括以下村道:
道路名称 | 起点 | 止点 |
滨洲支路1 | 湘江南路 | 东窑港 |
滨洲支路2 | 滨洲支路3 | 湘江南路 |
滨洲支路3 | 圭白路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1 |
滨洲支路5 | 圭白路 | 东窑港 |
滨洲支路6 | 圭白路 | 东窑港 |
滨洲支路7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9 |
滨洲支路8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9/滨洲支路7 |
滨洲支路9 | 滨洲支路7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0 | 滨洲支路11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1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2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3 | 滨洲支路14 | 滨洲支路14 |
滨洲支路14 | 滨洲支路13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5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24/G107国道 |
滨洲支路16 | 滨洲支路8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7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8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9 |
滨洲支路19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20 | 滨洲支路19 | 往东北方向76.460米/往东方向63.969米 |
滨洲支路21 | 滨洲支路15 | 往北方向80.799米 |
滨洲支路22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26 |
滨洲支路23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24 | 圭白路 | 滨洲支路27 |
滨洲支路25 | 滨洲支路24 | 湘江南路 |
滨洲支路26 | 滨洲支路24 | 滨洲支路15 |
滨洲支路27 | 湘江南路 |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 |
滨洲支路28 | 滨洲支路26 | 滨洲支路27 |
滨洲支路29 | 滨洲支路27 | 往北方向63.105米 |
滨洲支路30 | 滨洲支路27 | 往西北方向49.051米/往东北方向49.875米 |
滨洲支路31 | 滨洲支路24 | 往东方向97.202米 |
滨洲支路32 | 滨洲支路27 | 滨洲支路33 |
滨洲支路33 | 滨洲支路32 | G107国道 |
滨洲支路34 | 滨洲支路33 | 滨洲支路33/G107国道 |
滨洲支路35 | 滨洲支路34 | G107国道 |
滨洲支路36 | 滨洲支路35 | 滨洲支路35 |
牛角塘支路1 | G107国道 | 往东北方向394.712米 |
牛角塘支路2 | G107国道 | 西湖路 |
沿江支路1 | 滨洲支路27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2 | 滨洲支路27 | 沿江支路6 |
沿江支路3 | 滨洲支路33 | G107国道/沿江支路9 |
沿江支路4 | 沿江支路3 | G107国道 |
沿江支路5 | 沿江支路3 | 沿江支路3 |
沿江支路6 | 湘江南路 | 南托港 |
沿江支路7 | 沿江支路6 | 湘江南路/沿江支路9 |
沿江支路8 | 沿江支路6 | 沿江支路9 |
沿江支路9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1/G107国道 |
沿江支路10 | 沿江支路9 | 湘江南路/沿江支路11 |
沿江支路11 | 沿江支路9 | 融城路 |
沿江支路12 | 沿江支路11 | 往东南方向233.234米/往西南方向197.687米 |
沿江支路13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5/沿江支路14 |
沿江支路14 | 融城路 | G107国道/沿江支路13 |
沿江支路15 | 湘江南路 | G107国道 |
沿江支路16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3 |
沿江支路17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3 |
沿江支路18 | 湘江南路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9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8 |
沿江支路20 | 湘江南路 | 沿江支路15 |
沿江支路21 | G107国道 | 往西方向203.618米 |
沿江支路22 | G107国道 | 沿江支路9 |
兴马洲支路1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7 | 兴马洲支路1 |
兴马洲支路3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4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5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6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7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8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2 |
兴马洲支路9 | 兴马洲支路2 | 往西南方向359.837米 |
兴马洲码头东 | 湘江南路 | 湘江南路 |
严家桥道路1 | 南托港绿化15 | 往东南方向309.756米 |
文家垄道路1 | 伊莱克斯大道 | 往东方向36.559米 |
107国道西侧道路3 | G107国道 | 湖南 (略) |
107国道东侧道路1 | 诚信路 | 漂亮宝贝幼儿园 |
107国道东侧道路2 | 漂亮宝贝幼儿园 | 交警大队暮云中队 |
107国道东侧道路3 | G107国道 | 往东方向95.026米 |
107国道支路1 | G107国道 | 往西北方向166.524米 |
107国道支路2 | G107国道 | 往西北方向248.303米 |
107国道支路3 | G107国道 | 往西北方向203.172米 |
107国道支路4 | G107国道 | 陈家祠堂 |
107国道支路5 | G107国道 | 鑫天·山城明珠东南角 |
107国道支路6 | G107国道 | 湖南科技 (略) 北 |
市场路新增道路1 | 市场路 | 诚信路 |
北环路支路 | 北环路 | 公墓山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1 | 滨洲支路3 | 滨洲支路3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2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73.803米 |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3 | 圭白路 | 往南方向20.626米 |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1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118.202米 |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2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43.090米 |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3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30.115米 |
蒋家山道路1 | 圭白路 | 往北方向102.442米 |
冰箱厂路 | G107国道 | 冰箱厂家属区 |
牛冻路(055县道) | 107国道 | 055县道 |
樟木塘村组道路 | G107国道 | G107国道 |
农村道路维护标准:维护标准车行道每天清扫一次,每天保洁一次(机扫进入不了的路段人工清扫不另外计费)
(3)停车场
主要包括沿江停车场、三兴村停车场1、三兴村停车场2、三兴村停车场3(文中三兴村即滨洲新村三兴片)
2.2 厕所、垃圾站
主要包括南塘安置区站厕合一1座(具体地址南塘安置区篮球场旁)、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站厕合一1座(具体地址南托路与东环路交界处东南角)
2.3 绿化维护
主要包括沿江党建公园、三兴村党建公园、 (略) 融城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新增绿化、北环路新增绿化、107国道支路绿化、漂亮宝贝幼儿园新增绿化、融城路绿化、牛角塘党建公园、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东窑港绿化、南托港绿化。(文中三兴村即滨洲新村三兴片)
工作内容:维护范围内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坐凳、张拉膜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维护范围内所有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对绿地、时令花卉、行道树进行除草、浇水、施肥、修剪、治虫、补栽补种、死掉植物更换等维护及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含绿化区域保洁)
2.4 立面保洁
主要 (略) 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牛冻路(055县道)、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 (略) 场。
工作内容:道路两侧及承包范围内的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报刊亭、公交车站牌等牛皮癣清除和清洁维护及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2.5 垃圾清运
工作内容及范围:
①所有道路及安置小区、农村、 (略) 场和没有压缩站的小区(包括南托岭安置区、证券公司安置区、南塘安置区、中意冰箱厂、大托粮站、昆仑和府、三城花苑、芙蓉悦府、大地培训学校、辅仁培训学校、圆梦培训学校、启迪复读学校、新兴科技产业园、美术中专、经开区、电子产业园、凯富大厦、华中医科中专、蓝天中专、潇湘中专、北环中路、东环二路、东环一路、数谷产业园、数谷生活区、 (略) 、暮云安置区、钱隆公馆、南城雅苑、明德启南中学、北塘小学、假肢厂、被服厂、 (略) 场、诚信路、四建公司、 (略) 、快乐购、融城理工技工学校、长安4s店、黎塘小学、传承美育学校、 (略) 、融城路及在建未移交物业小区)各类垃圾的收集,从南托中转站集中中转压缩, (略) 第一垃圾中转站;
②有压缩站的生活小区的垃圾直接在本小区压缩站压缩 (略) 第一垃圾中转站,包括的小区有:比华利山小区、南郡明珠小区、303核工业大队宿舍小区、南郡雅园小区、水电八局南托基地家属住宅区、鑫天·山城明珠、南湖雅苑、领秀金都、山水南雅小区、腾泰佳园小区、金谷豪庭小区、融城小区、佛奥小区、气象佳园、凯富嘉园小区、凯富漫城小区、德泽苑、南方鑫城、南*号小区、 (略) 、安德门业、玉潭中学、北大青鸟、特教中专、城南一中、南*号小区、和泓融城府、南托七水厂、 (略) 、中国电信等。
③垃圾站、垃圾压缩站等垃圾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④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配置运输车辆及设备,对湿垃圾的运输需要采用新能源密封式垃圾车(运输车辆及其他配套设备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2.6 市政维护
主要 (略) 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牛冻路(055县道)、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 (略) 场。
工作内容:
道路及人行道维护工程:
①水泥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修缮路面及基层,接缝处理,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②沥青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铣刨罩面,修缮路面及基层,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③人行道:翻挖块料面层及基层,修复人行道,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④侧石、平石:翻挖侧石、平石及基础,修复侧石、平石,弃渣外运;
⑤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维护: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弃渣外运),更换、维护破损井盖等,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养护工程,包括大托粮站、南托中意冰箱厂、证券公司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南塘安置区:
①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渣土外运;
②雨水管道(包含雨污合流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管道局部翻修,污泥,弃渣外运;
③污水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管道局部翻修,污泥,弃渣外运;
④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费;汽车巡查,单车巡查,下雨突击巡查,检查污水冒溢,雨水口积水,井环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排放,资料整理,暴雨期间处理路面水浸点等;
⑤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费:检查管道渠沉积、结垢、障碍物、树根、积水、封堵、浮渣等;
⑥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费:检查管道渠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腐蚀、胶圈脱落、支管暗接、异物侵入等。
三、人员与机械设备
1、机械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 | 功能 | 规格型号 (总质量) | 最低配备数量(台) |
道路机扫车 | 机械清扫 | ≥8吨 | 2 |
高压洒水车 | 安置区及道路洒水、冲洗 | ≥16吨 | 2 |
应急车 | ≥1.8吨 | 2 | |
垃圾收集车(小勾臂车) | 3 | ||
垃圾收集车(大勾臂车) | 2 | ||
垃圾清运车( (略) 城管局办理 (略) 第一垃圾中转场的入场 (略) 禁区通行证) | ≥10吨 | 3 | |
湿垃圾清运车( (略) 城管局办理 (略) 第一垃圾中转场的入场 (略) 禁区通行证) | 各种已分离的湿垃圾 | ≥3吨 | 1 |
绿篱机 | 2 | ||
发电机 | 1 | ||
风炮机 | 1 | ||
打磨机 | 1 |
?注:以上车辆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至少配备以上最低机械设备配备要求的承诺书;并承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装置GPS装置和行车记录仪,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装置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2、人员配备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每个合同年度内包含的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总人数标准。
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人工清扫 | 驾驶员 | 绿化工 | 市政维护工 | 跟车工 | 督查(管理)人员 | 人员合计(人) |
50 | 15 | 6 | 6 | 4 | 5 | 86 |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必须完全响应,其中督查(管理)人员承诺含清扫保洁主管人员、绿化养护主管人员、市政维护主管人员、安全生产主管人员,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至少配备以上最低人员配备要求的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四、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月度分次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按单年总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分项预算表,耗材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为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需要投标人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实现对项目现场作业人员、车辆等的监督管理。
4.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委托管理合同中的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除处理合同服务范围外应急突发环卫事项)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补。中标人对本次履约实施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采购人每月定期对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相应部分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采购人可认定中标人为不合格履约单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当年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费总额的5%的违约金。
6.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7. (略) 组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包公司必须履行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采购人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8.承包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9.承包公司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承包公司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10.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承包公司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 (略) 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1.承包公司因维护等事项需要采购人配合时,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采购人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时,承包公司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12.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 (略) 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为在本环卫项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13.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及风险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5.投标人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工作和采购人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6.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驻场进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实施内容。
17.承包单位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登记制度。
18.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19.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方制定,作为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20. (略) 、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绩效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21.及时处理天心区南托街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园林类的数字化案件处置、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全面配合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中标金额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2.由承包公司负责对使用的包括车辆、机械、垃圾箱等街道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使用期间产生的油耗、维修、安 (略) 负责;合同结束后按资产移交时标准交还。
23.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承包公司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垃圾箱、车辆、设备等原属街道资产明细附清单)
24.付款方式
(1)付款人: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每月付款额=每年中标总价款÷12个月-每月扣款额。
2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6.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1:
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试行)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促 (略) 环境维护水平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考核工作。
组长:南托街道办事处城管分管领导
副组长:南托街 (略) 管理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 (略) 管理办公室
成员由南托街 (略) 管理办公室、城管南托中队、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本项目的中标人(承包公司)
三、考核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三年服务期满止
四、考核内容
全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承包单位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使用情况,按合同规定及技术标准执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作业情况,作业工人保险购买情况,公司内部培训、宣传、档案、应急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五、考核原则
(一)职能部门高位监管原则。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项目运行过程及业主监管情况监督审查,城管委考评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二)行业部门指导监督原则。环卫、园林等行 (略) 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三)业主单位全面负责原则。 (略) 天心区南托镇 (略) 全面加强管理考核,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意见, (略) 监管,确保维护效果。
六、考核依据
1、《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考评办法(试行)》、承包合同及相关附件。
2、 (略) 、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七、考核方式
1、 (略) 履约情况和组织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督查,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和扣分,并处以违约金。
2、成绩评定
(略) 的考核,实行日督查、月考评的制度。
鉴于环卫日常管理的特殊性, (略) 进行考核评分。
(1)月度考核评分在75分以下(含75分)为“不合格”;
(2)月度考核评分在75分以上85分以下(含85分)为“合格”;
(3)月度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95分以下(含95分)为“良好”;
(4)月度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八、考核结果运用
(1)承包公司经考评办年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承包公司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略) 在第四个月整改达到“良好”,未达到“良好”的,有权解除合同。
考评办法细则
项目 | 权重(100分) | 内容 |
队*建设 | 10% | 场地管理 |
组织管理 | ||
队*管理 | ||
数字化考核 | 15% | 数字化案卷处置 |
其他投诉 | ||
应急处突 | 5% | 应急处突反应速度和执行力 |
完成应急处突任务及完成效果 | ||
日常维护管理 | 70% | 绿化维护(10%) |
环卫保洁(25%) | ||
市政维护(10%) | ||
垃圾清运(25%) |
一、队*建设(总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 处罚标准(无上限) |
1 | 场地管理 | 有固定办公场所 | 无固定办公场地 | 否决项 | 每月督查一次 | 合同签订1个月内必须满足办公场所。缺项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承包资质 |
2 | 组织管理 |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人事档案、财务报表、业务统计等资料 | 制度不完善,资料不齐全 | 10 | 每月督查一次,0.2分/次 | 200元/次 |
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 拒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影响工作进度 | 20 | 0.2分/次 | 100元/次 | ||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安全教育 | 未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安全教育 | 20 | 0.2分/次 | 100元/次 | ||
3 | 队*管理 | 人员按合同要求配备齐全 | 未配备齐全 | 10 | 0.2分/次/人 | 50元/次/人 |
各类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行业部门统一要求的工装 | 不按规定着装的 | 10 | 0.2分/次/人 | 50元/次/人 | ||
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 未进行及时上报 | 20 | 1分/次 | 扣500元/次 | ||
保洁员文明作业 | 不遵守作业要求,不文明作业 | 10 | 0.2分/次 | 50元/次 |
二、数字化考核(总分100分,权重1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1 | 案卷处置 | 及时、高标准处理数字化案卷 | 未及时、高标准处理 | 70 | 0.5分/次 | 100元/次 |
清扫维护区域内无重复案卷、重点案卷、专项暗访案卷 | 清扫维护区域内发生重复案卷、重点案卷、专项暗访案卷 | 30 | 2分/条 | 500元/条 |
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总分100分,权重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1 | 应急处突反应速度和执行力 | 接到任务后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将任务完成好 | 接到任务未能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延误任务 | 70 | 2分/次 | 500元/次 |
2 | 完成应急处突任务及完成效果 | 将应急突发事件尽力完成好 | 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效果不理想 | 30 | 1分/次 | 300元/次 |
四、绿化维护(总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养护 管理 | 树冠完整、丰满、茂盛、骨架均匀、无枯枝败叶 | 对倾斜树不采取措施,有枯枝败叶的现象;行道树冬修不及时。修剪不一致。(每项/每株) | 4 | 0.2分/次 | 50元/次 | |
无死株、缺株、死苗、缺苗 | 死株或缺株不及时补栽,死苗缺苗不及时补植。(每株或每平方米花灌木) | 4 | 0.2分/次 | 50元/次 | 下达通知三天之内完成补栽补植的不扣分,未补栽补植的每处累计扣分。 | ||
及时对绿篱、花灌木进行修剪,对内膛干枯枝叶进行及时梳空。 | 绿篱、花灌木修剪不及时超过5cm者。(每株或每平方米) | 4 | 0.2分/次 | 50元/次 | 花灌木、绿篱造型整齐、一致美观大方。 | ||
行道树地脚枝及时进行抹芽 | 地脚枝超过15cm以上。(每株)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行道树树堆土要求低于树围20cm,且均匀 | 树下堆土未按标准且不均匀。(每株)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及时防治病虫害,不定期打药,遇暖冬季节,应增加打药次数 | 病虫害处理不及时。(行道树一株;公共绿地一平方米) | 4 | 0.5分/次 | 200元/次 | |||
行道树每年打孔或挖沟施肥一次,花草灌木中耕施肥一次 | 一株树或一平方米公共绿地未中耕或施肥的 | 4 | 0.2分/次 | 50元/株, 50元/平方 | 行道树挖坑深50cm,肥料配置比例:菜枯5+磷肥3.5+复合肥1.5;每株φ10cm以下3公斤混合肥;φ10cm-15,3.5公斤混合肥;φ15cm-20cm4公斤混合肥。 | ||
绿化春、夏生长季节追肥不少于一次 | 生长季节一处未追肥的 | 3 | 0.2分/次 | 50元/平方 | 尿素或复合肥,每1000平方米20公斤,下雨天进行。 | ||
行道树每年冬至前刷白一次。(含绿地中乔木) | 一株未刷白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高度1.2米 | ||
对开花植物的修剪季节把握及时,修剪专业。 | 未及时把握季节气候,修剪延迟或任意修剪,导致花少甚至无花。 | 3 | 0.2分/株(平方)次 | 50元/株(平方)次 | |||
对乔木进行冬季修剪 | 一株未修剪的 | 3 | 0.2分/株(平方)次 | 50元/株(平方)次 | |||
保护热带植物过冬安全 | 一株热带植物未包扎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用纤维布包扎。 | ||
绿化带、草皮、行道树下及时清除杂草 | 一处杂草未清除或清除不彻底的 | 3 | 0.2分/次 | 50元/平方 | |||
草皮修剪平整,乔、灌木与草皮间隙5—10㎝ | 一处参差不齐或践踏的,草皮与乔、灌木之间未间隔的(每平方米)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护苗木的干湿度合理 | 苗木干枯现象。(每平方米)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行道树每株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抗击自然灾害、应急速度快 | 吹倒或雪压树木没及时扶植。(每株) | 3 | 0.2分/次 | 100元/次 | |||
二 | 卫生 管理 | 树穴内、绿化带、草皮无污垢、白色垃圾及其它堆杂物 | 一处油污(平方米)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一处白色垃圾未清除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一处堆杂物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严禁将园林垃圾倒入环卫范围内 | 2 | 0.2分/次 | 1000元/次 | ||||
水体应及时清理换水,水面整洁卫生,无漂浮物 | 水面不清澈 | 2 | 1分/次 | 500元/次 | 水体全年不少于六次换水,少一次,扣除该项一次的全部费用。 | ||
有漂浮物 | 2 | 0.5分/次 | 100元/次 | ||||
园灯、园椅、栏杆、果皮筒等园林设施干净、整洁 | 一处不清洁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三 | 园林设施管理 | 园路、园灯、园椅、栏杆、果皮筒、花坛侧石、直饮水机等设施良好 | 一处破损或参差不齐 | 3 | 0.2分/次 | 200元/次 | |
园林建筑、设施保持原貌、及时修缮,维护良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刷漆养护 | 擅自改变原有风貌或脱落油漆等现象。(每处)未及时修缮的,未进行刷漆的(每平方米) | 3 | 1分/次 | 500元/次 | |||
防护铁丝网整齐、有序 | 脱落未修缮、未拉直的(每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绿地内给水系统设施完好,能正常浇灌。 | 给水设施(含管道及取水口)损坏,未及时修复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给水系统及健身设施均为绿地内的基础设施,发现损坏需及时修复。如出现不及时修复,甚至直接损毁者,处罚加倍。 | ||
绿地内健身器材完好,能正常使用 | 健身器材损坏,未及时修复。故意损毁的加重处罚。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四 | 其它管理内容 | 无随意摆摊设点,无擅自占用绿地、无任意悬挂的户外宣传品及广告设置 | 一次一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对毁绿、占绿及其他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报告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 一次不报告 | 3 | 2分/次 | 2000元/次 | |||
一次不记录 | 3 | 1分/次 | 500元/次 | ||||
行道树无钉子,无随意晾晒衣服现象。 | 一次一处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五、环卫保洁(总分100分,权重2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清扫 保洁 | 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确保路面普扫完后无散落垃圾、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 | 路面有垃圾、积沙、积泥、积水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禁止焚烧垃圾 | 当街焚烧垃圾 | 2 | 0.5分/次 | 100元/次 | |||
道路清洗后路面干净,无尘土,无污物。路段有污染的应及时清洗干净 | 路面有尘土、污物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各路段按网格化布局配备清扫员,承包公司按上报的班组作业人数或指定的班组作业人数作业 | 路段少人 | 2 | 0.5分/次 | 100元/次 | |||
所有路段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分散保洁 | 未分散保洁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地下通道设施设备完好,及时处理因排水不畅而引起的地面积水 | 出现地面积水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城区道路每天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保持道路无白色垃圾、无袋装裸露垃圾及环卫设施上无张贴广告,路面见本色 | 道路上有白色垃圾、标志线不见本色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洁车按要求停放,定期进行保养 | 保洁车乱停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非指定区域,如绿化带、下水道、天桥下等 | 将垃圾扫入绿化带、下水道等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洁人员雨后应及时清除路面成堆泥沙、积水 | 路面有成堆泥沙、积水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保洁人员不得往果皮箱内直接倒保洁垃圾,不得将环卫区域内的垃圾倒入园林范围 | 往果皮箱内倒垃圾或往园林范围内倒垃圾 | 1 | 0.2分/次 | 1000元/次 | |||
应及时清除当街燃放鞭炮的鞭炮屑或沿途抛洒的冥纸 | 路面有鞭炮屑和冥纸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略) 民因道路卫生保洁作业投诉的整改回复 | 整改不及时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二 | 机械 作业 | 车辆车容车貌整洁,作业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清洗 | 车容脏乱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确保道路无积尘、积沙、积泥、积水,标志线见本色 | 道路有积水、积沙、积泥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机械作业按要求实行冲洗。作业时禁止鸣笛,须按开启安全警示标志 | 鸣笛作业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清洗车和机扫车严格按指定时间和路段作业,作业时速不超过8公里/小时 | 超速作业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为保证作业质量清洗车必须及时更换扫把,严禁干扫,必须带水作业 | 干扫作业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机械作业车辆在加水后应按操作规范及时关闭消防栓 | 未关闭消防栓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当班作业车辆停止作业时间最多不超过20分钟,更不得停车睡觉,有故障需及时上报 | 停车睡觉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各类机械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扫帚工作到位,避免冲水路径过短等现象 | 未按规范作业,冲水不到位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清扫机械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 乱倒垃圾 | 2 | 1分/次 | 100元/次 | |||
道路清洗按要求进行车行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进行人工清理 | 清洗过程中未清扫遗留垃圾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作业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安排替补车辆作业 | 未及时安排替补车辆作业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三 | 立面保洁 | 按要求做好承包区域范围内的立面清洗保洁工作,并安排专人全天候巡查保洁 | 立面清洗不到位,无专人巡查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每天8时前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牛皮癣”第一遍清理;及时做好立面清洗保洁后地面的清扫工作 | 未按时做好第一遍清理,地上有立面保洁垃圾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专用清洗用具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 | 使用涂料涂抹光滑板材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确保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 立面涂层开裂、涂料脱落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对张贴式的“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 有清理不干净的张贴痕迹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在清理“牛皮癣”过程中应避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 | 损坏建筑物及其他公用设施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四 | 垃圾收集 | 一公里范围内无垃圾倾倒站的,应配备流动垃圾收集车 | 无垃圾收集车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保洁人员在收集垃圾时,沿途无撒漏,避免二次污染 | 沿途撒漏垃圾 | 3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五 | 垃圾站 公共厕所 | 站厕有专人管理,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 | 无专人,私自收费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垃圾站只准倾倒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垃圾入站 | 建筑垃圾入站 | 3 | 0.5分/次 | 200元/次 | |||
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 设施设备损坏 | 3 | 1分/次 | 100元/次 | |||
保持垃圾站内外环境整洁,无撒漏垃圾,无堆积杂物,冲洗时污水严禁流入垃圾斗;垃圾站旁无乱搭、堆物、乱停现象 | 有撒漏垃圾、堆积杂物、污水横流;有乱搭、乱堆现象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定时灭蝇灭鼠消毒,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座,无蛛网 | 有苍蝇、蛛网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垃圾斗正确摆放,保持清洁 | 乱摆,不清洁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垃圾站满溢前应及时通知车队清运垃圾 | 垃圾满溢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公共厕所内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无乱写乱画、窗格积尘、蛛网等;保洁作业时需悬挂作业指示牌 | 环境脏乱,有垃圾、污迹,墙面乱写乱花,未悬挂指示牌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管道堵塞应及时疏通。因大型维修需停止使用的,要设置停用公示牌 | 管道堵塞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六 | 果 皮 桶 | 果皮桶保持设备完好无损,及时清掏清洗;无倾斜、歪倒现象,完好率不低于95% | 果皮桶倾斜,不整洁 | 2 | 0.5分/次 | 50元/次 | |
目视果皮桶外表无灰尘、无污渍,无破损,摆放整齐 | 桶身有灰尘、污渍、破损 | 2 | 0.5分/次 | 50元/次 | |||
烟灰碟内不能超过三个烟头 | 超过三个烟头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果皮桶内垃圾无外溢现象 | 桶内垃圾外溢 | 1 | 0.2分/次 | 50元/次 | |||
果皮桶内做到无蝇、无蛆 | 桶内苍蝇多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果皮桶附近无乱丢的垃圾 | 附近有散落垃圾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七 | 交通护栏 | 以道路为单位建立交通隔离设施档案;设置专职人员对清洗路段进行巡查; | 无档案,无专人巡查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交通设施清洗按标准进行作业,达到目测无污迹,擦拭无积垢,并及时清除“牛皮癣” | 有积垢、牛皮癣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按规定程序对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日常清洗及维护后要及时复位 | 清洗维护后未复位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交通设施清洗必须使用专业清洗剂 | 未用专业清洗剂导致清洗不到位或破损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交通设施在维护和清洗作业时,需摆放醒目的安全警示和反光标识,确保作业安全 | 未放置安全警示或醒目标识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及时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 | 路面有损坏设施 | 2 | 0.2分/次 | 50元/次 | |||
八 | 其它 管理 内容 | 保持基础设施完好,确保使用率和完好率与移交时保持一致 | 设施破损,与移交不一致 | 4 | 0.5分/次 | 100元/次 | |
由于管理不当造成设施损失或损坏的,由公司负责修缮或更换 | 未及时修缮或更换 | 2 | 0.2分/次 | 100元/次 |
六、市政维护(总分100分,权重10%)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内部 管理 | 维护作业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沿途无洒漏 | 维护作业车辆外观脏乱差,沿途洒漏, (略) 政行业形象的 | 4 | 1 分/次 | 100 元/次 | |
维护作业按要求设置围挡、安全锥、安全标志、标牌,废料及时清运 |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安全锤、安全标志、标牌,相关设施破损,废料未及时清运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二 | 道路 修复 | 路面出现未沉塌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的,沥青路面未出现拥包、跑砂、坑洞、网裂、翻浆等病害,路面修复采用同材质修复 | 沥青路面出现拥包、跑砂、坑洞、网裂、翻浆等病害的面积超过0.3㎡;路面修复未采用同材质材料修复的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水泥砼路面无破损,未出现坑洞、裂缝、沉陷、板角断裂等病害 | 路面破损,出现坑洞、裂缝、沉陷、板角断裂等病害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水泥砼路面压纹,纹理清晰。 | 水泥砼路面未压纹或纹理不清晰、不平行,留有脚印等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人行道隔离设施(隔离墩、柱、麻石球、U 形 杆等)未出现破损、缺失 | 人行道防护栏(球)破损、缺失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人行道板更换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颜色 | 人行道更换未采用相同规格、相同材质、颜色,反差较大,影响美观的 | 4 | 0.5分/处 | 50元/处 | |||
铺砌式人行道砌块缝隙填灌饱满,砌块排列整齐,面层平整。 | 铺砌式人行道砌块不整齐,平整度未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 4 | 0.5分/处 | 50元/处 | |||
人行道、盲道未出现破损、缺失、塌陷、松动、障碍物遗留 | 人行道、盲道未出现破损、缺失、塌陷、松动、松动等面积超过 0.3 ㎡(含);有障碍物遗留 | 3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盲道按行业标准规范设置 | 盲道设置不规范,出现脱节;在人行横线和公共场所等设施处未设置缘石坡引入盲道;未设置止步板 | 3 | 0.5分/处 | 50元/处 | |||
道路平侧石未出现沉塌、歪斜、松动、缺失、破损。 | 道路侧平石沉塌、歪斜、松动、缺失、破损等长度超过 1 米 | 3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更换平侧石规格、材质与原平侧石一致。 | 更换平侧石规格、材质与原平侧石不一致 | 3 | 0.5 分/处 | 50 元/处 | |||
地下通道及涵洞出现积水渗水、破损、脱漆、沉降等病害及时上报。 | 地下通道及涵洞出现积水渗水、破损、脱漆、沉降等病害未及时上报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桥梁梁(板)体混凝土表面剥落、渗水、空洞蜂窝、麻面、表面风化局部破损等病害;梁体混凝土露筋、钢筋锈蚀;梁体裂缝、变形、承载力下降等问题及时上报。 | 桥梁(板)体混凝土表面剥落、渗水、空洞、蜂窝、麻面、表面风化 局部破损等病害;梁体混凝土露筋钢筋锈蚀;梁体裂缝、变形、承载力下降等;未及时上报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路面、人行道的井盖、井座严重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 | 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上报给产权单位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检查井周边未出现破损、移位、沉陷。 | 路面及人行道范围内检查井周边破损、移位、沉陷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检查井、雨水井无淤积、堵塞。 | 检查井、雨水井淤积、堵塞,影响雨、污水排放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占道挖掘施工规范围挡,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其他单位占道、挖掘施工规范围挡,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占道挖掘施工未规范围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其他单位占道挖掘施工未规范围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未及时上报 | 4 | 1 分/处 | 100 元/处 | |||
道路路名牌设置不规范,出现破损、歪斜的, 及时上报处理 | 道路路名牌设置不规范,出现破损歪斜的,未及时上报 | 4 | 0.5 分/处 | 50 元/处 | |||
三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维修保养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维修保养是否到位、完善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维修保养不到位、不完善 | 4 | 0.5分/处 | 100元/处 |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突发故障是否处理及时 | 垃圾站、垃圾压缩站及公共厕所的土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装置等突发故障处理不及时 | 6 | 2分/次 | 500元/次 | |||
四 | 其它管理内容 | 接到任务后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将任务完成好;维护现场无人员怠工 | 接到任务未能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延误任务;现场有人员怠工 | 4 | 1分/次 | 500元/次起扣,50元/人次 | |
按合同要求在非雨季节进行常态化管网清淤 | 未按要求落实 | 4 | 1分/次 | 100-1000元/次 | |||
积极做好铲雪除冰、防洪排 (略) 政相关设施应急处突工作等。 | 未按要求落实。 | 4 | 1分/次 | 100-1000元/次 |
七、垃圾清运(总分100分,权重25%)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分 值 | 扣分标准 | 处罚标准 | 要求 |
一 | 内部管理及机械作业 | 配备符合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约定规格、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手续齐全,车辆车况良好,完好使用率不得低于90% | 未按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或手续不齐全 | 4 | 1/次 | 查处1次扣500元/次,二次督查未达到承诺设备,扣除3万元/辆。不购买车辆保险、无牌运输、不参与年检的扣1000元/ 次, (略) 补办手续,第二次提请交管部门查办,扣5000元/次 | |
承包公司必须将每台车辆运输站点造册形成文档,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动或更改。 | 未报送资料,或随意更改车辆运输地点。 | 4 | 1分/次 | 500元/次 | |||
驾驶员必须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清运公司必须每月对驾驶员所持证照进行检查 | 公司聘请的驾驶员没有驾照证,或所持驾照不匹配垃圾清运车要求。 | 4 | 1分/次 | 扣500元/ 次 | |||
按规定配置随车人员和随车清洁工具(扫把、铁铲、手套等) | 未按合同要求配置 | 4 | 1分/次 | 发现一次扣200元/次; (略) 整改,连续发现三次扣除合同该项所有费用。 | |||
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站,保持车容整洁,做到密闭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漏液滴落,杜绝二次污染 | 车容车貌不整洁,未做到密闭运输,运输途中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 | |||
遵守环卫部门垃圾运输服务公约,不得违反程序、索拿卡要等 | 服务不到位,与服务单位发生冲突,被有效投诉的,进入服务单位超速行驶,造成较大噪音影响居民生活,违反程序作业索拿卡要等 | 4 | 1分/次 | 服务不到位被有效投诉扣200元/ 次,违反程序作业索拿卡要扣500元/次 | |||
规范垃圾斗起吊及垃圾装车作业,不得损坏垃圾站设备 | 不按程序作业,造成垃圾站设备损坏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由承包公司负责在损坏当日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不按规定执行的,扣500元/次,且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修复或赔偿费用。 | |||
城区摆臂车运输后,及时将垃圾桶送回托运地点 | 未及时将垃圾桶送回至托运地点或垃圾桶乱摆放 | 4 | 1分/次 | 扣500元/ 次 | |||
如遇车辆故障,需维修,无法及时拖运垃圾的,应协调其他车辆拖运,并报告采购人 | 车辆故障,不及时告知,又不协调其他车辆拖运,造成投诉的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 | |||
驾驶员垃圾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 | 垃圾运输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酒驾、醉驾、超速驾驶、闯红灯、开车打手机等情况 | 4 | 1分/次 | 不遵守交通规则,视情节扣200-500元/ 次 | |||
日常情况下,生活垃圾必须及时进行清运 | 如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垃圾站垃圾无故堆积,或因未及时清运垃圾而造成小区、企事业单位投诉的 | 4 | 1分/次 | 扣200元/ 次,如未及时整改将加倍进行处罚。 | |||
不得私自承接其他生活垃圾清运,不得收取费用 | 私自承接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 4 | 1分/次 | 发现一次扣5000元/次;对车辆试实行停运。 | |||
承包公司对于新增服务单位的垃圾运输,必须经采购人许可后,方可运输 | 未经采购人允许的 | 4 | 1分/次 | 发现一次扣500元-10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扣除当月承包费用的1% | |||
车辆仅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辖区内生活垃圾运输 | 垃圾清运车辆挪作他用。 | 4 | 1分/次 | 一次扣500元/次/台; (略) 整改,视情况采取停运措施。若存在收取费用的,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违约金。 | |||
严 (略) 城管局、市中转场、区环卫局及采购人垃圾运输管理要求 | 不服从要求的 | 4 | 1分/次 | 扣1000元/ 次,视情况严重程度可采取停运措施 | |||
垃圾运输等设备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备GPS、行车记录仪及蓝牙耳机,并与业主单位、市固废处联网,不得拖欠GPS服务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未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及蓝牙耳机,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要求接入业主单位、市固废处平台 | 4 | 1分/次 | 未安装由业主单位强制配备。拖欠流量费由业主单位代扣代缴。GPS、行车记录仪及蓝牙耳机不能正常运行或故意关闭,发现一次扣除200元 | |||
如发生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 未进行及时上报 | 4 | 1分/次 | 扣500元/次 | |||
二 | 垃圾中转站厕管理 | 垃圾站厕有专人管理(按设备数足额配备人员),实行全天候免费开放;设施标识标牌齐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地面有防滑措施。冬季用水冲洗厕内地面后,须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公共厕所应设有残疾人通道、盲道及残疾人专用间和紧急报警装置 | 管理人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扣1分;无专人管理的,扣1分;设施、标志不全、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的,每项扣0.5分;公共厕所未对外开放的,违规收费的 | 4 | 1分/次 | 1000元/次 | |
垃圾站只准倾倒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垃圾、工业等非生活垃圾入站 | 建筑垃圾入站的,每次扣1分;清扫员自行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入站的,发现一次扣1分,两次以上予以辞退;管理人员允许入站的,发现一次扣2分 | 4 | 1分/次 | 1000元/次 | |||
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操作安全,及时进行设备维护,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属设备综保修期间或需报采购人予以维修的问题需及时上报且做好报修台账,确保使用。每年维修保养2次。设备操作应定人定岗,站内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 各类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未摆放维修警示牌的;设备操作不规范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扣1分,并由公司承担一切责任;非工作人员操作设备,每次扣1分, (略) 承担一切责任;管理房私自乱接电源、违章用电,发现一处扣1分 | 4 | 1分/次 | 1000元/次 | |||
保持垃圾站内外环境整洁,对垃圾及时压缩收集转运,每天及时对站内外场地进行冲洗并喷洒除臭剂,冲洗时污水严禁流入垃圾箱体;垃圾站外沿5米内环境整洁,工具间摆放整齐,垃圾站旁无乱搭、堆物、乱停现象 | 垃圾站场内撒漏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堆积物、垃圾未入箱体、未每天及时对站内外场地冲洗并喷洒除臭剂、墙面污染未及时清洗、随处堆放杂物的,每项扣0.5分。有污水入箱体的,每次扣1分 | 4 | 1分/次 | 200元/次,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整改的扣1000元/次 | |||
垃圾箱体放置位置适宜,不得有碍观瞻,箱体下清洁。及时对箱体进行冲洗并清除箱体下污水 | 垃圾箱体未及时清洗、箱体下污水未及时清除的 | 3 | 1分/次 | 200元/次 | |||
垃圾站满溢前应及时通知车队清运垃圾,配合做好清运工作 | 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满溢 | 3 | 1分/次 | 200元/次 | |||
公共厕所内无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尘、蛛网、臭味、苍蝇;蹲位、间板、门窗、小便槽、灯具、洗手盆、挂物沟、冲水设备、内外墙、天花板等设施完好无损,无污迹、无尿垢、无乱写乱画;保洁作业时需悬挂作业指示牌 | 公共厕所未及时打扫和洗抹、发现蛛网的;严重不洁和臭味刺鼻;有污迹,尿垢,乱写乱画的;保洁员作业时未悬挂作业指示牌的、未配置的;管理责任区内同天出现2处以上此现象的加扣1分; | 3 | 1分/次 | 200元/次,多处累计扣款 | |||
管道堵塞应及时疏通。因大型维修需停止使用的,要设置停用公示牌,公共卫生间故障停止使用时,应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需求 | 管道一般性堵塞,应在1天内疏通,未及时疏通的,每超过1天扣0.5分;管道严重堵塞,应在1周内疏通,未及时疏通的,每超过1天扣0.5分;因主体结构损坏或管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停止使用时,未设置停用公示牌的,每次0.5分 | 3 | 0.5分/次 | 200元/次 |
(略) 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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