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中心医院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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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中心医院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睢县财采磋-2024-28
2、项目名称: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招标范围: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注册后的财务报表);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6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4、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 ,全程取消纸质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睢县城关镇袁山路18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睢县财采磋-2024-28
2、项目名称: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招标范围: (略) 睢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辅助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注册后的财务报表);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6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4、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 ,全程取消纸质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睢县城关镇袁山路18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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