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隔油池、化粪池清掏询价公告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隔油池、化粪池清掏询价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 (略)
2.比选项目名称: 化粪池隔油池清掏(详见附件)
3.比选项目地址: 丹蓉酒店、台江酒店、新都汇酒店、新城酒店、运营管理中心。
二、本项目比选内容:(详见附件)。
三、最高控制价:
本比选项目最高控制价:隔油池80元/m3、化粪池50元/m3,窨井90元/个,管道15元/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相应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服务机构资质》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证有履约能力。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5000元。
2.投标人中标后,需于7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六、比选报名方式:
凡愿意参加比选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15:30之前,向招标人报名并提交相关文件与方案,未提交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比选及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法。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及比选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三十分之前,提交地点为: (略) 三元区徐碧 (略) 109号城发大厦1310室 。比选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比选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服务费支付:
清掏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后,经*方验收合格,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90%,剩余的10%将在次月20日前待*方对*方作出整体评价合格后支付。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徐碧 (略) 109号城发大厦1310室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文件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名称: (略)
2.比选项目名称: 化粪池隔油池清掏(详见附件)
3.比选项目地址: 丹蓉酒店、台江酒店、新都汇酒店、新城酒店、运营管理中心。
二、本项目比选内容:(详见附件)。
三、最高控制价:
本比选项目最高控制价:隔油池80元/m3、化粪池50元/m3,窨井90元/个,管道15元/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相应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服务机构资质》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证有履约能力。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5000元。
2.投标人中标后,需于7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六、比选报名方式:
凡愿意参加比选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15:30之前,向招标人报名并提交相关文件与方案,未提交的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比选及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法。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及比选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三十分之前,提交地点为: (略) 三元区徐碧 (略) 109号城发大厦1310室 。比选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在递交比选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比选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服务费支付:
清掏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后,经*方验收合格,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90%,剩余的10%将在次月20日前待*方对*方作出整体评价合格后支付。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徐碧 (略) 109号城发大厦1310室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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