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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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设计[2024]07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略) 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2405-*-89-0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 (略) ,建设资金为 3557.6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757.68万元,银行贷款:28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瑞融 (略) 受 天津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4台,对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系统及附属设备等进行节能低碳更新改造。本次更新改造涉及4台58MW 燃气热水锅炉的节能器更换和烟气取热器的安装,并增设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和相关辅机等设备,总投资额3557.6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民安东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天泰路供热站供热面积约548万平方米,主要对站内余热回收系统及附属设备等进行节能低碳更新改造。本次更新改造涉及4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的节能器更换和烟气取热器的安装,并增设一套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和相关辅机等设备。工程范围包括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土建工程等,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057.1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 (略) 政行业*级或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或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项目已竣工验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 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3)施工人员:①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② 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 (略) 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以上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以及企业出具的任命书;(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6)其他人员配置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津建筑【2012】141及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承担过(项目已签订合同,在施或竣工均可)单项合同额3000 (略) 政公用工程或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上述企业业绩为联合体方式的,其成员之一具备上述业绩即为有效业绩;(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链接:http://**)。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格,同时须提供报名确认单、受权人身份证、本单位社保证明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洁(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北区王串场街金钟河东街7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瑞融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妍(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汇处香年广场B座11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颖 电话:*-892
传  真:022-*
日期:**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 (略) 受理负责人:李工
电话:022-*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北区王串场街金钟河东街72号
(略) 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孔令元、姚蕾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ttp://**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设计[2024]07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已由 (略) 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2405-*-89-0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 (略) ,建设资金为 3557.6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757.68万元,银行贷款:28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瑞融 (略) 受 天津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4台,对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系统及附属设备等进行节能低碳更新改造。本次更新改造涉及4台58MW 燃气热水锅炉的节能器更换和烟气取热器的安装,并增设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和相关辅机等设备,总投资额3557.6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民安东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泰路供热站余热回收节能低碳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天泰路供热站供热面积约548万平方米,主要对站内余热回收系统及附属设备等进行节能低碳更新改造。本次更新改造涉及4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的节能器更换和烟气取热器的安装,并增设一套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和相关辅机等设备。工程范围包括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土建工程等,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057.1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 (略) 政行业*级或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或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项目已竣工验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 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3)施工人员:①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② 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 (略) 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以上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以及企业出具的任命书;(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6)其他人员配置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津建筑【2012】141及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承担过(项目已签订合同,在施或竣工均可)单项合同额3000 (略) 政公用工程或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上述企业业绩为联合体方式的,其成员之一具备上述业绩即为有效业绩;(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链接:http://**)。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格,同时须提供报名确认单、受权人身份证、本单位社保证明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洁(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北区王串场街金钟河东街7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2-*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瑞融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妍(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汇处香年广场B座11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颖 电话:*-892
传  真:022-*
日期:**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 (略) 受理负责人:李工
电话:022-*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北区王串场街金钟河东街72号
(略) 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孔令元、姚蕾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ttp://**
受理单位地点: (略) 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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