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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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略)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 (略)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地点: (略) 。

2.1.2项目概况:现有在线监测设备因设备老旧,精度及数据传输已不能满足环保使用及最新规范要求,故需采购2套新设备,同时做好后续有关污染物在线数据填报、第三方检测服务相关服务,以满足现有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烟气监测设备及附属设备(UPS电源、视频监控)的供货、安装(含原设备拆除)、调试、数据验收、协助组织验收、技术服务、培训与维护、第三方检测、质保及售后等;以及操控室内增加隔断和门禁系统的改造;完成“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检测相关污染物、污染物在线平台维护、污染物数据规范化上报所有相关内容和质保期服务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其中:

(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环保验收相关工作需在**日前完成。(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污染物检测和污染物在线平台维护及污染物数据规范化上报:自**日至**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 (略)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单笔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供货业绩。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7月 5 日至2024年7月 2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B栋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如需开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30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 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 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

代理机构: 乌鲁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

联 系 人: 安子龙、马江波

电 话: *、*

日期: 2024年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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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略)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 (略)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段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环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地点: (略) 。

2.1.2项目概况:现有在线监测设备因设备老旧,精度及数据传输已不能满足环保使用及最新规范要求,故需采购2套新设备,同时做好后续有关污染物在线数据填报、第三方检测服务相关服务,以满足现有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烟气监测设备及附属设备(UPS电源、视频监控)的供货、安装(含原设备拆除)、调试、数据验收、协助组织验收、技术服务、培训与维护、第三方检测、质保及售后等;以及操控室内增加隔断和门禁系统的改造;完成“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检测相关污染物、污染物在线平台维护、污染物数据规范化上报所有相关内容和质保期服务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其中:

(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环保验收相关工作需在**日前完成。(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污染物检测和污染物在线平台维护及污染物数据规范化上报:自**日至**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 (略)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单笔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供货业绩。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7月 5 日至2024年7月 2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B栋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如需开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30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 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 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

代理机构: 乌鲁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

联 系 人: 安子龙、马江波

电 话: *、*

日期: 2024年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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