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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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WW-24N122

项目名称: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软件运维服务 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9,000.00 21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邮箱(*@*63.com)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会议室(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会议室(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合格后获取文件。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供应商提供报名近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或者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提供报名前近一个月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1《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注:1.邮件获取文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标注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内蒙古 (略) 邮箱(*@*63.com), (略) ,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2.现场获取文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及获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哲里木路15号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11层11014-110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 (略)

电 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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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WW-24N122

项目名称: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第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软件运维服务 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9,000.00 21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国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驻场维护服务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邮箱(*@*63.com)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会议室(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会议室(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合格后获取文件。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供应商提供报名近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或者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提供报名前近一个月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1《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注:1.邮件获取文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标注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内蒙古 (略) 邮箱(*@*63.com), (略) ,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2.现场获取文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及获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哲里木路15号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11层11014-110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 (略)

电 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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