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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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计划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以彭水住建发〔2023〕108号文下达,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2024〕224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资金(彭水财农〔2023〕64号)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农户建筑立面缺陷修补119户。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砖砌花池约1250.40米,高0.43米,宽0.74米;新建砖砌栏杆538.80米,高1.11米;院坝硬化约647平方米,采用10厘米厚C20混凝土;砖墙面刷外墙漆(不含抹灰)12820.15平方米,砖墙面刷外墙漆(含抹灰)5114.05平方米;破损漆面整治443.50平方米;木结构刷外墙漆303.50平方米;破损砖砌花池整治47立方米;破损砖砌栏杆整治34.80立方米;破损金属栏杆整治8米;配套文化墙1个、党建牌10个。

2.4计划工期:4 个月。

2.5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图或实施方案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9.83万元,其中工程费:*.04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竞选,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 7 月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地点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比选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 (略)

地 址: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江城美景2#-1-7)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招标文件】 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pdf

图纸及清单.zip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docx


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计划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以彭水住建发〔2023〕108号文下达,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2024〕224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资金(彭水财农〔2023〕64号)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农户建筑立面缺陷修补119户。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砖砌花池约1250.40米,高0.43米,宽0.74米;新建砖砌栏杆538.80米,高1.11米;院坝硬化约647平方米,采用10厘米厚C20混凝土;砖墙面刷外墙漆(不含抹灰)12820.15平方米,砖墙面刷外墙漆(含抹灰)5114.05平方米;破损漆面整治443.50平方米;木结构刷外墙漆303.50平方米;破损砖砌花池整治47立方米;破损砖砌栏杆整治34.80立方米;破损金属栏杆整治8米;配套文化墙1个、党建牌10个。

2.4计划工期:4 个月。

2.5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彭水自治县龙溪镇黄岭村、灯光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施工图或实施方案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59.83万元,其中工程费:*.04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竞选,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 7 月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地点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比选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溪镇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 (略)

地 址: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江城美景2#-1-7)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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