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
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
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XJDH【2024】-H0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3.7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楼一层建筑面积:921.1㎡,改造后为卷烟物流中转站库房、问询室、县局
局长办公室、会议室、办公室等;二层建筑面积为:921.1㎡,改造后为职工宿舍、职工食
堂、职工活动室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时
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
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
不通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
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 拒
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投标人、*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
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
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 月 3 日
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
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
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 2-20 新疆德鸿 (略) 一
楼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 2-20 新疆德鸿 (略) 一
楼开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文件价格: 200 元(售出恕不退还)。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 (略) 监督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 (略)
地 址: (略) 伊州区文化西路 3 号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0902-*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鸿 (略)
地 址: (略) 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 2-20 联 系 人: 李有红
电 话: 0902-*
电子邮件: *@*q.com
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XJDH【2024】-H0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3.71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楼一层建筑面积:921.1㎡,改造后为卷烟物流中转站库房、问询室、县局
局长办公室、会议室、办公室等;二层建筑面积为:921.1㎡,改造后为职工宿舍、职工食
堂、职工活动室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密市烟草公司巴里坤县卷烟物流中转站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时
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
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
不通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
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2)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3)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
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 拒
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投标人、*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
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
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 月 3 日
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
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
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 2-20 新疆德鸿 (略) 一
楼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 2-20 新疆德鸿 (略) 一
楼开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文件价格: 200 元(售出恕不退还)。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 (略) 监督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 (略)
地 址: (略) 伊州区文化西路 3 号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0902-*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鸿 (略)
地 址: (略) 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 2-20 联 系 人: 李有红
电 话: 0902-*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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