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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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5 至 2024-07-11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 (略) 撰写人: 樊帆
(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
最高限价(元):5,8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

2、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前。

3、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预算金额:*元

5、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二、 技术要求

1、需要对盘山县清洁取暖空气能热风机安装项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产品为1680台空气能热风机,性能参数为1.5匹,一级能耗标准,cop大于2.0,预算金额为*元,含多装及其他费用。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CA锁解密时间: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40号楼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泽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经济开 (略) 西、工业街南101科技孵化器3-306室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 (略) 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泽 (略)
账号: *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5 至 2024-07-11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 (略) 撰写人: 樊帆
(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
最高限价(元):5,8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盘山县空气能热风机采购安装项目

2、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前。

3、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预算金额:*元

5、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二、 技术要求

1、需要对盘山县清洁取暖空气能热风机安装项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产品为1680台空气能热风机,性能参数为1.5匹,一级能耗标准,cop大于2.0,预算金额为*元,含多装及其他费用。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CA锁解密时间: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盘山县府前大街40号楼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泽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经济开 (略) 西、工业街南101科技孵化器3-306室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 (略) 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泽 (略)
账号: *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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