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风景区试点引入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合作商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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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风景区试点引入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合作商项目比选公告



江苏捷星建设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中山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钟山风景区试点引入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合作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1.1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JSJX*

1.2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钟山风景区试点引入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合作商项目;

项目内容:拟在景区设置23个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车辆停放点划定专用区域,设置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以及管理人员,同时配备巡检、搬运人员及车辆。本次试运行拟投放车辆约250辆。(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试运行期:2024年7月至12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1.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及社保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1.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采购预算

试点运营阶段,共享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不高于6元/小时

1.5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日上午9:00起至**日下午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比选文件出售地点: (略) 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江苏捷星建设 (略) 。

比选文件出售方式:当面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6 比选响应文件组成及份数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不论是否中选,均不予退还。

1.7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比选文件开始时间:**-09:00(北京时间);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

提交比选文件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110会议室( (略) 玄武区石象路7号)。

1.8 比选保证金

无。

1.9 其他

本项目存在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风险,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晓。

1.10 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 (略)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

采购人: (略) 中山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

地址: (略) 玄武区钟山风景区十朝文化园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 (略)

**日






江苏捷星建设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中山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钟山风景区试点引入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合作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1.1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JSJX*

1.2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钟山风景区试点引入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合作商项目;

项目内容:拟在景区设置23个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车辆停放点划定专用区域,设置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以及管理人员,同时配备巡检、搬运人员及车辆。本次试运行拟投放车辆约250辆。(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试运行期:2024年7月至12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1.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及社保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1.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采购预算

试点运营阶段,共享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不高于6元/小时

1.5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比选文件发售信息:**日上午9:00起至**日下午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比选文件出售地点: (略) 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江苏捷星建设 (略) 。

比选文件出售方式:当面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6 比选响应文件组成及份数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不论是否中选,均不予退还。

1.7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比选文件开始时间:**-09:00(北京时间);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

提交比选文件地点:中山陵园管理局110会议室( (略) 玄武区石象路7号)。

1.8 比选保证金

无。

1.9 其他

本项目存在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风险,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晓。

1.10 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 (略)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

采购人: (略) 中山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

地址: (略) 玄武区钟山风景区十朝文化园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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