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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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 (略) (略) 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15-*)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人民 (略) (略) 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采购人为中国人民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采购范围为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本次采购无资格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 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如有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股权分析表。

8.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成交后不分包、转包的承诺函。

9. 提供非联合体参与声明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报名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3室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送达递交到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

七、其他

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为 (略) 天津森淼支行。

2. 非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方式为:采用对公账户电子汇款方式将文件费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以邮件正文编辑文字方式发送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注明开具发票形式(纸质版发票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并拨打电话(022-*)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需纸质版文件的请加付手续费(含邮寄费)人民币50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 (略) 。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略)

1.1 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

1.2 联系人:杨凤凤

1.3 电话:022-*

1.4 电子邮件:*@*ttp://**.cn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1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2.2 联系人:严硕、王世新

2.3 电话:022-*

2.4 电子邮件:*@*63.com



(略)

**日

中国人民 (略) (略) 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15-*)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人民 (略) (略) 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采购人为中国人民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采购范围为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社保医疗审核咨询服务;本次采购无资格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 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如有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股权分析表。

8.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成交后不分包、转包的承诺函。

9. 提供非联合体参与声明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报名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3室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送达递交到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

七、其他

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为 (略) 天津森淼支行。

2. 非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方式为:采用对公账户电子汇款方式将文件费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以邮件正文编辑文字方式发送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注明开具发票形式(纸质版发票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并拨打电话(022-*)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需纸质版文件的请加付手续费(含邮寄费)人民币50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 (略) 。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略)

1.1 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

1.2 联系人:杨凤凤

1.3 电话:022-*

1.4 电子邮件:*@*ttp://**.cn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1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2.2 联系人:严硕、王世新

2.3 电话:022-*

2.4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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