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2024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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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2024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4: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丛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5-*、0415-*
采购单位 (略) 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大街6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48-1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丛女士、0415-*、0415-*

项目概况

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二楼(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BZB-*

项目名称: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实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二楼(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信息的网上截图。

注:1)、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48-1 号            

联系方式:丛女士、0415-*、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女士

电 话:  0415-*、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4: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丛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5-*、0415-*
采购单位 (略) 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大街6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48-1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丛女士、0415-*、0415-*

项目概况

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二楼(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BZB-*

项目名称: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振安区 (略) 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实施;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二楼(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48-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信息的网上截图。

注:1)、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如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大街678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48-1 号            

联系方式:丛女士、0415-*、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女士

电 话:  04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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