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江苏 (略) 。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4交货或服务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南园小区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为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125.43万元。
1.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度满足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总体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1.9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安装、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发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射阳县 (略) ”公示期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4年0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2024年4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全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50%;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含之前支付);
3.3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3.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方在收到*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3.5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
3.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确定价格最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7、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5 日至2024年7月10日。
发布媒体:射阳国有资产 (略)
8、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领取方式:微信发送。
9、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9.2 投标报名地点:江苏 (略) (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9.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4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微信)
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 (略)
地址:射阳 (略) 32号
联系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飞
电 话:*
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江苏 (略) 。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4交货或服务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南园小区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为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125.43万元。
1.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度满足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总体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1.9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安装、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发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射阳县 (略) ”公示期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4年0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2024年4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全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50%;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含之前支付);
3.3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3.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方在收到*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3.5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
3.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确定价格最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7、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5 日至2024年7月10日。
发布媒体:射阳国有资产 (略)
8、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领取方式:微信发送。
9、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9.2 投标报名地点:江苏 (略) (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9.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4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微信)
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 (略)
地址:射阳 (略) 32号
联系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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