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互通立交工程第二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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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出口互通立交工程第二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略) 交通 (略) 鞍黑项目办:

为进一步规范沈海高速鞍山北出口互通立交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行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安全有效管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辽交安质260号)、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沈海高速鞍山北互通立交工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辽市交发[2024]32号),辽阳高速监督组于6月25日-26组织开展了鞍山北出口互通立交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项目参建各方能够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切实有效解决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了安全事故隐患。

鞍黑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略)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公路水运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性格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务实举措推动专项行动见实见效。

项目施工方能够认真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用工秩序,落实了建设工程领域主体责任,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现场发现问题来看,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劳务队*安全管理有所松懈,现场监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次督查共计发现安全问题9处,下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记录单》2份。

施工单位:

1.收费站办公楼内楼梯梯道缺少防护措施。

2.桥面铺装钢筋施工电缆铺设不规范,直接悬挂在防撞墙钢筋上,无安全防护措施。

3.现场仓库、油桶等部位缺少消防器材。

4.桥面连续结构施工防护措施不规范,防护措施不牢固。

5.30米T梁预制场手持砂轮机无防护罩。

6.施工安全日志无当天施工内容、人员设备情况,不利于安全生产溯源管理。

7.无现场主要风险分析及事故报告程序

监理单位:

1.安全监理台账无巡视、旁站中涉及施工安全管理的情况及存在问题,不符合规范要求。

2.安全监理日志(2024.6.12)施工现场未对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及数量进行描述,关键信息缺失,未核实施工工艺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性

三、有关要求

1、鞍台项目办、代建办要联合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起多方联动,有序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2、施工单位要加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一线人员;保证安全费用投入和合理使用;加强交通管制,按相关标准设置警示设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风险预控,推进高填挖路基、桥梁、涉路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工程建设安全发展。

3、各参建单位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着力解决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施工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缺失等问题,确保鞍山北互通立交工程安全生产态势持续保持平稳。

4、对本次督查提出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举一反三,逐一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发挥项目管理主体作用,总监办严肃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发挥一线安全监管作用,施工单位要始终树立牢固安全意识,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通报下发之日起7日内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反馈单》及整改资料报送至辽阳高速监督组,逾期未改正,将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霍道乾 联系电话:*/*

(略) 交通运输局

**日


附件:

(略) 交通 (略) 鞍黑项目办:

为进一步规范沈海高速鞍山北出口互通立交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行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安全有效管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辽交安质260号)、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沈海高速鞍山北互通立交工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辽市交发[2024]32号),辽阳高速监督组于6月25日-26组织开展了鞍山北出口互通立交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项目参建各方能够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切实有效解决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了安全事故隐患。

鞍黑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略)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公路水运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性格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务实举措推动专项行动见实见效。

项目施工方能够认真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用工秩序,落实了建设工程领域主体责任,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现场发现问题来看,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劳务队*安全管理有所松懈,现场监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次督查共计发现安全问题9处,下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记录单》2份。

施工单位:

1.收费站办公楼内楼梯梯道缺少防护措施。

2.桥面铺装钢筋施工电缆铺设不规范,直接悬挂在防撞墙钢筋上,无安全防护措施。

3.现场仓库、油桶等部位缺少消防器材。

4.桥面连续结构施工防护措施不规范,防护措施不牢固。

5.30米T梁预制场手持砂轮机无防护罩。

6.施工安全日志无当天施工内容、人员设备情况,不利于安全生产溯源管理。

7.无现场主要风险分析及事故报告程序

监理单位:

1.安全监理台账无巡视、旁站中涉及施工安全管理的情况及存在问题,不符合规范要求。

2.安全监理日志(2024.6.12)施工现场未对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及数量进行描述,关键信息缺失,未核实施工工艺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性

三、有关要求

1、鞍台项目办、代建办要联合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起多方联动,有序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2、施工单位要加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一线人员;保证安全费用投入和合理使用;加强交通管制,按相关标准设置警示设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加强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风险预控,推进高填挖路基、桥梁、涉路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工程建设安全发展。

3、各参建单位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着力解决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施工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缺失等问题,确保鞍山北互通立交工程安全生产态势持续保持平稳。

4、对本次督查提出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举一反三,逐一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发挥项目管理主体作用,总监办严肃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发挥一线安全监管作用,施工单位要始终树立牢固安全意识,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通报下发之日起7日内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反馈单》及整改资料报送至辽阳高速监督组,逾期未改正,将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霍道乾 联系电话:*/*

(略)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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