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天津市悦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天津市悦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略) 悦珠 (略) :
张增社于**日向本局提交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于**日予以受理,并于**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024]*),根据《 (略) 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需要你单位举证下列材料:1.张增社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的有效证据材料。因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如不按时提供,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认定结论,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 (略) 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11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
特此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略) 悦珠 (略) :
张增社于**日向本局提交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已于**日予以受理,并于**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024]*),根据《 (略) 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需要你单位举证下列材料:1.张增社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的有效证据材料。因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如不按时提供,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认定结论,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 (略) 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11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
特此公告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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