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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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交易编号 JLX-2024-026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15:30:00 报名截止时间 **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 15:30:00 竞价结束时间 **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001 JLX-2024-026 货物类 *.0

公告内容

  •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庄浪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JLX-2024-026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护栏

    100

    2

    黄色闪光信号灯

    32

    3

    减速带

    80

    4

    画线

    80

    三、采购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226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供应商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日15时30分至**日15时3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采购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只进行一次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选择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日15时30分00秒至**日17时30分00秒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2.所有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请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933-*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020)进行报价

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交易编号 JLX-2024-026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15:30:00 报名截止时间 **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 15:30:00 竞价结束时间 **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001 JLX-2024-026 货物类 *.0

公告内容

  •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设施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庄浪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JLX-2024-026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护栏

    100

    2

    黄色闪光信号灯

    32

    3

    减速带

    80

    4

    画线

    80

    三、采购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226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供应商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日15时30分至**日15时3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采购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只进行一次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选择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日15时30分00秒至**日17时30分00秒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2.所有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请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公安局

    地 址: (略) 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丽轩工程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百泉路5号宏达国际花园A区3号商业楼201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933-*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020)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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