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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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长泾备[2024 ]1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东舜城乡一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长泾镇聚谊路

2.1.2建设规模: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为聚谊路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景观人行道改造约1900m、新建景观休闲木栈道约120m、栈道配套木栏杆约240m、木栈道休闲平台1处、木质休憩长廊约12m、打卡景观小品标识物1处、种植各类乔灌木约226株、景观色块约4562m2、草坪铺设约10700m2、现状苗木梳理约3885m2、布置景观射灯44套、吊顶1套及以上内容配套的拆除、垃圾清运、土方挖填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约632.26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7 月 30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7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1)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关键页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2)园林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 7 月 5 日至2024年 7 月 4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在45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为有效。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的,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自 2022 年 7 月 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7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年 4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23 时 59分至 2024年 7 月 10 日 24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ggzy/) ;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综合管理局, (略) 青山路136号城管大厦,联系电话:0510-*。

10.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东舜城乡一 (略)

地 址: (略) 长泾东舜路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 (略)

地 址: (略) 长江路218号(名都国际大厦12B01)

邮 编: *

联 系 人: 史静霞

电 话: *

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长泾备[2024 ]1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东舜城乡一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长泾镇聚谊路

2.1.2建设规模:长泾镇聚谊路景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为聚谊路景观、绿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景观人行道改造约1900m、新建景观休闲木栈道约120m、栈道配套木栏杆约240m、木栈道休闲平台1处、木质休憩长廊约12m、打卡景观小品标识物1处、种植各类乔灌木约226株、景观色块约4562m2、草坪铺设约10700m2、现状苗木梳理约3885m2、布置景观射灯44套、吊顶1套及以上内容配套的拆除、垃圾清运、土方挖填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约632.26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7 月 30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7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1)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关键页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2)园林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 7 月 5 日至2024年 7 月 4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在45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为有效。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的,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自 2022 年 7 月 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7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年 4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23 时 59分至 2024年 7 月 10 日 24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ggzy/) ;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综合管理局, (略) 青山路136号城管大厦,联系电话:0510-*。

10.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东舜城乡一 (略)

地 址: (略) 长泾东舜路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 (略)

地 址: (略) 长江路218号(名都国际大厦12B01)

邮 编: *

联 系 人: 史静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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