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周边房屋对比鉴定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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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周边房屋对比鉴定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3〕2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招标人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 (略)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正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周边房屋对比鉴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YJ-QT(2024)-008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东至鄞梅新村,南至牌门头溪坑,西至梅溪,北至横倪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58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83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1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727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招标范围: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周边房屋对比鉴定检测。主要为梅园一期房屋以及西边沿应家畈地块9幢平房,并包括及不限于周边所有有关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房屋对比鉴定检测。具体详见测量项目清单。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向委托人提交第三次成果报告并审核完成后。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略) 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容包含①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②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日16: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网站乡镇(村易通)交易系统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黄工(*) 、CA办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 (略) 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 (略) 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 (略) 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RMB4000元);

收款人: (略) 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6;

7.2到账截止时间:**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7.3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7.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宁波正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科贸中心东楼2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曾秀、张楠、傅圆圆、杨立平、傅金亚

联系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3〕2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招标人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 (略)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正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周边房屋对比鉴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YJ-QT(2024)-008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东至鄞梅新村,南至牌门头溪坑,西至梅溪,北至横倪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58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83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1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727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招标范围: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周边房屋对比鉴定检测。主要为梅园一期房屋以及西边沿应家畈地块9幢平房,并包括及不限于周边所有有关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房屋对比鉴定检测。具体详见测量项目清单。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向委托人提交第三次成果报告并审核完成后。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略) 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容包含①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②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日16: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网站乡镇(村易通)交易系统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黄工(*) 、CA办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 (略) 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 (略) 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 (略) 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RMB4000元);

收款人: (略) 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6;

7.2到账截止时间:**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7.3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7.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宁波正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科贸中心东楼2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曾秀、张楠、傅圆圆、杨立平、傅金亚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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