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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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竖向景观工程(EPC)-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优秀合作商共同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等

1.项目名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竖向景观工程(EPC)-灯具采购
2.招标编号:SZSX-CG-003
3.材料名称:灯具采购
4.供货地点: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工地现场
5.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6.供货质量要求:国标验收合格产品
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服务期限:
(1)采购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
(2)质保期满后,在建设单位有需求的情况下,供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灯源、灯杆维保协议。灯源维保期3年,灯杆维保期8年。维保期内免费维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同形式、报价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等

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单价均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卸货费、增值税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期间不允许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原因进行上幅调整。
2.报价要求:
(1)报价统一按含税13%考虑;
(2)报价表内需标注灯源品牌及与报价有关的其它参数。
3.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首次供货起每月30日核算当月供货数量,累计三个月开具完工证明,并确认当批货款金额。第四个月月底前支付结算货款的70%。**日前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当年全部货款;
(2)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材料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3)付款需提供税率13%增值税专用材料发票。
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等其他要求

1.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垫资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有本次采购物资生产或者组织能力的生产商;
3.所供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4.企业信誉良好,**日至今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5.具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7.其他要求:现场需要二次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3室( (略) 凌河区延安路六段十号)携带规定资料领取招标文件会议室携带规定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13时30分
(2)地点:在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5室( (略) 凌河区延安路六段十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所供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如果授权委托人是分支机构的人员, (略) 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6.具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7.企业信誉良好,**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受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屏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招标部门: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商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一、招标条件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竖向景观工程(EPC)-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优秀合作商共同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等

1.项目名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海新校区建设项目—竖向景观工程(EPC)-灯具采购
2.招标编号:SZSX-CG-003
3.材料名称:灯具采购
4.供货地点:锦州师专滨海新校区工地现场
5.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6.供货质量要求:国标验收合格产品
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服务期限:
(1)采购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
(2)质保期满后,在建设单位有需求的情况下,供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灯源、灯杆维保协议。灯源维保期3年,灯杆维保期8年。维保期内免费维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同形式、报价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等

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单价均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卸货费、增值税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期间不允许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原因进行上幅调整。
2.报价要求:
(1)报价统一按含税13%考虑;
(2)报价表内需标注灯源品牌及与报价有关的其它参数。
3.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首次供货起每月30日核算当月供货数量,累计三个月开具完工证明,并确认当批货款金额。第四个月月底前支付结算货款的70%。**日前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当年全部货款;
(2)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材料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3)付款需提供税率13%增值税专用材料发票。
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等其他要求

1.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垫资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有本次采购物资生产或者组织能力的生产商;
3.所供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4.企业信誉良好,**日至今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5.具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6.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7.其他要求:现场需要二次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3室( (略) 凌河区延安路六段十号)携带规定资料领取招标文件会议室携带规定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13时30分
(2)地点:在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5室( (略) 凌河区延安路六段十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所供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如果授权委托人是分支机构的人员, (略) 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6.具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7.企业信誉良好,**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受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屏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招标部门:锦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商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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