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比选采购制定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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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比选采购制定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供应商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比选采购制定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供应商的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民政局对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制定;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

3.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比选,选定1家供应商 (略) 民政局提 (略)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制定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比选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拟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经 (略) 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须提供有效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须提供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对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须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

(1)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A4装订成册(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3)报名资料须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四、报名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发布起在规定期限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文件递交地点: (略) 民政局1907室(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19楼)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日至**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民政局会议室(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19楼)。

七、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李唯莹、蔺祥霖

联系电话:0471-*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比选采购制定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供应商的公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民政局对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制定;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

3.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比选,选定1家供应商 (略) 民政局提 (略)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及养老服务标准制定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比选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拟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经 (略) 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须提供有效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须提供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对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须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须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

(1)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A4装订成册(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3)报名资料须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四、报名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发布起在规定期限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文件递交地点: (略) 民政局1907室(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19楼)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日至**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民政局会议室(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19楼)。

七、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李唯莹、蔺祥霖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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