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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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鄂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EDYY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略) 洪山区关东街道关南一路6号;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略) 工作环境干净整洁,办公垃圾、厨余垃圾及时清运, (略) 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预算:12.56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至**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地 址: (略) 洪山区关东街道关南一路6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来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类似垃圾清运项目业绩。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3年是指**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供应商完成的分包业绩(指供应商以任何以分包形式完成的分包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 (略)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EDYY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略) 洪山区关东街道关南一路6号;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略) 工作环境干净整洁,办公垃圾、厨余垃圾及时清运, (略) 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预算:12.56万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日至**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鄂东高速 (略)

地 址: (略) 洪山区关东街道关南一路6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来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类似垃圾清运项目业绩。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3年是指**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供应商完成的分包业绩(指供应商以任何以分包形式完成的分包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 (略)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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